解决医患纠纷的思路。
首先医患纠纷不是患者和医生的纠纷,而是患者和医院的纠纷。 就好比房子贵,你只骂售楼小姐有点冤,至少还该骂骂开发商。 不能接着顺杆爬啊,否则你就是阴谋论。 现存解决医患纠纷的第三方机制为什么不能有效化解恶性矛盾。 只因为这个制度设计有问题。 中所周知,患者面对医院,是弱势的一方。 医院有很多优势,尤其是专业解释的话语权更大。 当人还有些不可告人的东西,这里的不可告人是褒义词,意思就是不知道,没法给你说清楚。 患者处于的弱势地位,使得对通过合理途径进行维权根本就没有信心,话到此为止。 不妨这样,引入强势的一方。 患者购买就医保险,一旦出现问题,由保险公司出面进行代理维权。 二者对赔偿按比例分成。 保险公司,医院,法院都是国家开的,谁怕谁啊。 这样,患者通过第三方的信心就有了,也不至于动不动就玩命。 而如果涉及赔偿,必须由院方承担,而不应该由医生承担。 否则,医生就不敢看病了。 既然你敢开医院挣大钱,该花的小钱不花说不过去。 这个设想貌似合理,那肯定就没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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