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地方有问题:
13/41,接近三分之一,不能叫“少数几名”了。 在这么严肃的传染病的事情上,这个数字绝对不能当作少数几个而忽视。 作者说当时未有明确回答,并提出了两种可能(接触商品和吃了野味),却没有提一个更重要的可能:人传人。 事实上最早的那些病例里,就有夫妻均感染而其一未去过海鲜市场,这实在不能排除人传人的可能。 所以,卫健委的说法真的是一个“没有太大问题的表述”吗? “未发现明确的人传人证据”的表述,跟“未发现明确的人不传人的证据”的表述,二者的区别是什么? 卫健委为何采取第一种而不是第二种?相信他们自己很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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