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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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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传染病区接触史,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月7日下午,北京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三次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徐和建主持。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西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孙硕,市卫健委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高小俊,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出席发布会,介绍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并回答记者提问。

隐瞒传染病区接触史,最重可判无期徒刑或死刑

有人隐瞒湖北地区接触史、隐瞒发热等症状,不回避反而主动与周边人群接触,可能会造成疫情传播,如何处置?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说,这种行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照《刑法》第114条、115条追究刑事责任,轻则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重则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李富莹说,从有关媒体的报道中,她已经注意到有国内其他省市已有公安机关对类似的情况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有关当事人开展立案侦查的案例。

公共场所不戴口罩不听劝阻,轻则警告重则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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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愿好人一生平安!!
2020-02-08 10:24:3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73次    系统提示:此篇文章由"邻友圈"客户端发送,下载邻友圈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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