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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一出租屋房主拒绝登记信息,罚!

战“疫”当前

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

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也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社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的第一线

也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最有效的防线


微信图片_20200225154229.jpg


为确保社区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昌平公安分局依法打击

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全力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总体战、

阻击战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


微信图片_2020022515423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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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图片_20200225154242.jpg


日前

昌平公安分局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

进一步加大反恐督导检查力度

做到防控与检查同步开展、统筹推进

2月20日

昌平公安分局在检查中

发现辖区阳坊镇一出租屋房主黄某

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存在拒不配合

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工作的行为

平公安分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91条规定

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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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坚守在防控一线的

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者们致敬

众志成城,我们必胜!


《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北京反恐、昌平圈


2020-02-25 15:46:43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3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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