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 加强境外返回人员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
3月5日,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切实做好我国公民从部分境外疫情严重国家返回后的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根据通知,铁路、民航领域境外返回人员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要求,由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部署。 通知指出,各有关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外事、海关、移民、民航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及时掌握从部分疫情严重国家入境的我国公民身份信息、健康状况、经停地、目的地等信息和运输服务需求。根据返回人员抵达时间、出行目的地分布等情况,提前制定专门运输方案。 通知要求,各有关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内航空、铁路、公路、水运口岸所在城市(简称入境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应急疏运保障车队,做好大中小型客车运力准备。严格遴选承运单位,做到专班负责、统一调度、及时响应、严格防护。组织入境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调度指令,分类梳理不同规模、不同目的地旅客的转运需求,灵活调度车辆,采取“点对点”直达式运输方式,按时保质完成疏运任务。根据通知,有关疏运保障属于政府指令性任务,经费保障按国家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各有关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参与境外返回人员疏运工作的客运企业,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分区分级科学做好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确定的高风险地区防控标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举措,坚决遏制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督促司乘人员严格按照既定路线行驶,杜绝车辆中途下客,杜绝所执行任务以外的人员上车。 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大运输安全工作力度,并发布了《公路水路旅行疫情防控指南》,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