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发布《关于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的通知》。
奖励标准为“7米以上的客车、载重4.5吨以上的中重卡车及同级牵引车等商用车型,每辆奖励8000元;
轿车、SUV及MPV等乘用车型,每辆奖励6000元;3.5米以下微型客车及其他商用车,每辆奖励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