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酒驾被判2年, 上诉改判3年半, 上诉会加刑吗?
杨恩雄律师 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酒驾案件的判决书,案号是(2019)京01刑终628号,酒驾入刑的案件很多,但这个判决引起了大家注意。被告上诉了,同时也加刑了,我们看一下。
干部酒驾撞死人被判2年
2019年6月,一名干部余某喝酒后开车,在北京驾车撞到一个人,被害人当场死亡,余某在撞到人之后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直接驾车逃离现场。
余某赔偿了被害了家属 160万,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在一审的时候,检察院认为余某自愿认罪认罚,提出了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的量刑建议。
一审法院没有采纳该量刑建议,判处2年有期徒刑,没有判决缓刑。
上诉后改判3年半
在宣判后,检察院提出抗诉意见,认为原判量刑错误,可以适用缓刑。同时,被告余某也提起上诉,他也认为应适用缓刑。
二审法院在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但认为余某的行为构成自首并以此减轻处罚不当,遂改判余某3年6个月有期徒刑,也没有判决缓刑。
各方之间的日常对话
对这个判决用日常语言翻译一下,就是以下对话:
>>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建议判3年缓刑4年。
>>一审法院:我不接受你的建议,判2年,不缓刑。
>>检察院:我要抗诉!
>>被告:我也要上诉!
>>二审法院:一审法院判轻了,判3年6个月,不缓刑。
“上诉不加刑”的适用
《刑事诉讼法》规定,二审法院审理被告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的刑罚。也就是说,只有被告上诉的案件,是不会加重刑罚的。
但是有例外,如果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可以加重刑罚。
在本案中,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判重了才抗诉的,但是二审法院反而判得更重,检察院的抗诉可谓“神助攻”。
交通肇事罪的处罚
违反交通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最高判3年,逃逸的话判3至7年。
本案中,被告就有逃逸情形,但是一审法院认为,被告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降一档刑罚)。二审法院认为,自首情节认定不当,不应减轻处罚,因此,判了3年半。
注意,如果醉酒驾车,发生事故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处死刑。
写在最后
二审加重被告刑罚的情形不多见,本文写的这个判决更是罕见,检察院认为量刑重了提起抗诉,从而给了二审法院加重刑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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