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0 日,美国参议院一致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外国公司问责法》和中国法律本质上是存在冲突的。
美东时间 5 月 20 日,美国参议院一致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这项法案规定,任何在美上市公司如连续 3 年未能满足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审计要求,SEC
将禁止其交易;法案还要求这些公司披露它们是否为外国政府所有或控制。 “我希望众议院立即将法案交到总统的办公桌上,”参议员 John Kennedy 表示。待众议院通过,以及总统特朗普签字后,这项法案将立即生效。而一旦成为法律,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势必会受到不小的牵连。 因为中概股公司由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期间形成的工作底稿存放在境内,PCAOB 无法直接获得,实时监督。此外中国法律还规定,除非证监会或相关部门同意,审计机构或上市公司不能私自向境外提供与证券业务相关的材料。也就是说,《外国公司问责法》和中国法律本质上是存在冲突的。 截至 2019 年 9 月,PCAOB 列出了 241 家因为监管障碍而无法进行审计监察的美国上市公司,其中有 137 家来自大陆,93 家来自香港。在 PCAOB 眼中,这 241 家“问题公司”中,来自中国的就占了 95%。 据 PCAOB 官方公示的名单,我们可以看到百度、网易、Bilibili、蔚来等中概股公司都被认为不符合监管要求。如果中美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最坏的结果可能是中概股集体违规,被动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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