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区百善镇善缘家园:养鸽子引纠纷 巡回审判进社区
9月21日下午,昌平法院沙河法庭法官张焱一行,来到昌平区百善镇善缘家园社区,在小广场上摆好桌椅、挂起国徽,为一起由鸽子引起的纠纷开启了巡回审判。这阵仗自然引来了不少居民围观旁听。那么,到底是什么情况,让邻里间的矛盾闹到了法庭上?琐事纠纷最终又是怎样处理的?
楼上养鸽子,楼下意见大
庭审前,北青社区报记者随同法官等工作人员,实地走访勘察了被告王大爷养鸽子的阳台,以及原告田阿姨1层小院的环境卫生情况,并听他们双方讲述了各自的情况。王大爷2012年搬进善缘家园社区,并在2层自家阳台上养鸽子。目前,共45只鸽子,阳台外西侧设有两个鸽子笼、南侧设有3个鸽子起飞平台。王大爷说:“我现在已经退休了,就养鸽子这么一个爱好。养了40多年,也没人投诉过我。”
住在1层的田阿姨,去年9月入住善缘家园社区。她认为鸽子的粪便和羽毛,落在家中的小院里,影响了环境卫生。而王大爷每天放飞鸽子时的噪音,也打扰到她和家人休息。“我买这个房子,就冲着外面的小院,铺砖和装围栏花了上万元。想种一些花草不行,晒衣服也不行,现在院子成了摆设。”田阿姨告诉记者:“鸽子粪特别臭,南边的次卧基本不能住。楼上每天放飞两次鸽子,噪音特别大。”
为此,田阿姨多次找到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经协调,双方在去年10月签订了一份协议,王大爷花费4000元在1层和2层之间安装了一个棚子,用以挡住落下的鸽子粪和羽毛。而且,他每天放飞鸽子的时间也由早晨5点多推迟至7点后,下午2点多也改成了天黑前。
不过,适应了一段时间后,田阿姨还是觉得这些鸽子对一家人的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双方在今年8月又重新签订了一份协议,但王大爷并未完全按照商定好的协议执行。于是,田阿姨便将王大爷告上了法庭。
巡回审判两小时,各退一步达成协议
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田阿姨诉说了一家人受到鸽子“折磨”的种种经历,并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禁止王大爷在楼上养鸽子,并拆除客厅阳台外的鸽子笼和起飞平台。她说:“昌平信鸽协会已经取消了对方的注册资格,他现在没有资格在2层养鸽子。”
“我已经按照对方的要求改变了很多,但他们家一会儿一个样。而且,他们经常找来城管和警察,我的生活也被打乱了。”王大爷表示:“她买房子时为什么不看好呢,她应该看到了我家在养鸽子,为什么还要买呢?我养的鸽子最贵的2万多元,不能说不养就不养了。”
田阿姨和王大爷在法庭上发生了争吵,法官不断安抚双方激动的情绪,并在庭审后又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原告田阿姨决定撤诉。双方重新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王大爷拆除自家客厅阳台外全部鸽子笼和起飞平台,只保留6对鸽子在家中喂养,不对外放飞,以后也不再增加喂养鸽子数量,允许物业、居委会等部门进屋核查。而王大爷搭建的棚子,归田阿姨所有并使用,田阿姨需给付王大爷3000元补偿款。
楼里养鸽子,处理好相邻关系是关键
那么,住楼房到底能否养鸽子呢?田阿姨说王大爷没有在信鸽协会注册,没有资格在2层养鸽子又是怎么回事?记者进行了补充采访。“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房的顶部、阳台外和窗户外搭建鸽舍。饲养鸽子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居民正常生活的,可以责令拆除鸽舍。”法官张焱告诉记者:“也就是说,居民的鸽子笼和起飞平台等只能安装在自家室内和阳台,同时,也要及时清理鸽子粪和羽毛等,注意保持环境卫生,尽量避免给他人造成不便和困扰,不影响邻居的正常生活。”随后,记者以居民身份致电咨询昌平区信鸽协会,工作人员表示:“要想在楼房养鸽子,须先到所在小区居委会和物业开证明,经他们同意后再到信鸽协会注册,并进行年检注册和缴费。”
“在社区或者村里,常见的相邻关系纠纷还是很多的,但大家常常无从下手。多数情况下,相邻关系纠纷的证据不充分,就需要法官做引导和讲解。”庭审结束后,法官张焱为现场旁听的30多位居民介绍了《民法典》中相邻关系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比如相邻用水、排水、流水关系;相邻关系人通行权规则;相邻建筑物通风、采光、日照等。张焱说,这样的“京法巡回讲堂”有助于帮助大家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后,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减少去法院开庭的诉讼成本。
“法庭设在老百姓家门口,环境是大家熟悉的,这样的方式也比较接地气。原告和被告更能畅所欲言,有助于将事实真相和自身诉求表达清楚,有利于更快更好地解决矛盾。巡回审判是我们长期坚持的工作,遇到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有普法价值的案子,或当事人行动不便等,我们就会去社区做巡回审判。”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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