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豪掷170万元给女友儿子购房,身亡后亲儿子要求返还
该网址不再展示 一场黄昏恋的背后,老人豪掷170万给"女友"的儿子支付购房款。但不幸离世后,老人的亲生儿子要求返还。 究竟这是一份无私的馈赠,还是一笔有偿的借款?之间的复杂关系该如何厘清? 朱大爷和张大妈均为离异,各有一个儿子。2015年两人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身体不好的朱大爷在南京和张大妈母子一起生活。张大妈原为医务工作者,对朱大爷照顾有加,也承担了他的医疗费和伙食费。 因三人所住房屋面积过小,张大妈的儿子小张决定购房搬出自己居住,张大妈称,朱大爷得知后主动提出帮助小张购房,后来共支付了用于购房的1769673.5元。 2018年初,朱大爷暂时结束了和张大妈母子的同居生活,因病返回厦门,由亲儿子小朱来照顾。张大妈曾表示自己愿意前往厦门照顾朱大爷,但朱大爷不同意,称等回南京了再由她来照顾。 结果却事与愿违,2019年2月1日,朱大爷去世,小朱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张归还此前父亲为其垫付的170余万购房款。 双方各执一词 小朱认为父亲是借钱小张买房,作为唯一的法定继承人,自己有权向小张主张返还债务。 小张则称,朱大爷在情感上很是孤独,在母亲和自己的陪伴下身体和精神都得到很大改善,朱大爷也因此自愿将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赠与他,二人之间属于赠与关系。 张大妈也表示,朱大爷曾表示想和她们一起生活,并且朱大爷回厦门后未向其母子提过还钱,因此朱大爷的行为是自愿赠与。 证人证言: 找她相当于找了个保姆 在庭审中,小张请来了证人小俞出庭作证。小俞是银行工作人员,朱大爷从2012年起就在他这里购买理财产品。 2015年10月,朱大爷有一笔100万元的理财要到期,朱大爷称这笔理财款到期后准备给小张买房。小俞还称,朱大爷告诉他,两人同住的费用都是张大妈出,找她就相当于找个保姆。对于小俞的证言,小朱表示并不认可。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张提供的证人证言尚不能直接证明朱大爷有明确赠与款项的意思表示,因此应当返还垫付款项。 2019年11月,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小张应返还小朱垫付款1769673.5元。小张对此表示不服并上诉。 深厚情感背后另有隐情? 二审中,小张又请来了三位证人出庭作证。三人均表示朱大爷曾在公开场合称愿意出钱给小张买房子,还称朱大爷多次表示小张就是他的“小儿子”…… 然而,小朱对于二审中三位证人的身份和证言合理性提出质疑,并称,父亲和张大妈之间相处的并没有很融洽,根据短信记录可以显示,两人的相处有明显的冲突。同时,张大妈在一审中也多次陈述朱大爷把她当女佣看待,看不起她,所以决定不与朱大爷结婚。 因此,小朱认为“因有着浓厚的情感基础进行赠与”并不是事实。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小张的主张,因此驳回其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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