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立法的用意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的,如果企业让劳动者加班不给钱,就可以去告它,如果劳动者觉得这个加班不合理,也可以去告公司,只是那样肯定会丢工作
企业是必然有加班的现象的,这是没法避免的事情,但是现在劳动法没有规定企业加班的时间的限制,也没有规定是不是每周都得加班
这样限制就会限制的太死了,企业让员工加班,给了加班费,这样就不违反劳动法,因为企业的付出了额外的成本
但是要是说国家出台法律不准加班,或者说延长工作时间,都会在实施的时候遇到很多问题,
有些企业生产是季节性的,赶订单就得加班加点,有些人工作的时间必须特别长,比如说照顾老人的护工,这不能一刀都切死了
这是个法律中留的空间,被互联网企业看到了,就利用起来,实际上能用的这种方式的企业就那么几个,不是普遍的情况,没必要修改法律去适应
而且,这么个加班法,效率肯定是低的,像我一个晚辈在百度,整天也说是加班,其实真没那么忙,但是都装作很忙,信息经常是秒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