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死的节奏!
人民热评:为辛巴“封路” 谁给的权力? 对此,人民网刊发题为《为辛巴“封路”,谁给的权力?》的评论,称售假丑闻还未走远,高调复出争议尚在,辛巴再次用“封路”刷新公众底线,这一出出“连续剧”让人看得甚是称奇。 文章部分内容如下: 此次“封路”事件中,当地相关部门和黄石街道办角色失范。封路,属于交通管制措施。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封路只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做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五条也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那么问题来了:此事件中,谁有权力对周边出行的市民公然要求出示证件?一个街道办事处跑前跑后,为辛巴团队的复出直播作出一套人车分流、实则是人车添堵的预案,这背后有怎样的考量?是公众利益至上,还是流量财税利益至上?这种人车添堵的预案,经过了谁的申请、谁的报批同意?这些问题,需要当地继续调查,捋个清楚。 网红的光环,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坐拥数千万粉丝的电商领域头部主播,应当是不折不扣的社会责任的传递者。谨言慎行、爱护羽毛才能走得更远,而不是一次次放任自己和团队,做出错误的示范。毕竟,互联网和消费者是有记忆、有是非辨别能力的。那种依靠注意力经济和流量指标堆砌的虚幻光环,纵使一时间看起来诱人,但稍不注意,崩塌也在一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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