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i“回龙观110”,就更奇葩了
发长贴点名要跟我pk,等我发帖,他缩回洞里了。 仅仅因为……快递小哥和出租车剐蹭,出租车司机扇快递小哥的耳光,顺丰老板站出来说绝不私了。 我发帖说不构成刑事案件,如果没有当事人授权,别人不能越厨代庖替当事人说不私了。即使顺丰大老板,也只能要求(呼吁,相信……)执法机构秉公执法,而不能禁止当事人不得和解。 说的有错吗?我认为没错,却捅了马蜂窝,因为,我在帖子里没有对弱势群体的某一方表现出阶级兄弟般的同情。(当然帖子里也没指责任何一方,本来就是一件小的不能再小的治安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