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
我追问他,为啥只允许外来人口私占土地私搭乱建? 他说,北京(户籍)本地人也行。 我说,真允许私占土地,轮得着平民百姓外来务工者吗 他说,占了,必须亲自住才有效。 我说,一月满几天还是一周住几次,还是一天住几小时,出入由专人打卡验明本人身份(那时没有刷脸)统计时间 …… 初衷,给外来人口栖身住房。 北京有能力就宣布呗,谁来北京都给使用权无产权的住房。 新闻报道中住在热力井下的人,真是无家可归者吗? 人家在老家有楼房或者瓦房,并不是无家可归者,要不要给他们分房子? 要不,再回到九十年代之前,没什么商品房,都是公租房,由房管局分房子,只有使用权,无产权。 再谈“临时夫妻”,来大城市工作,需要住房,配偶需要工作,老家老人需要照顾……所以,政府应该分房子,解决配偶的工作,出资故人照顾老家的老人……再仔细一想,还是改革开放之前更好…… 越扯越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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