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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机场海关8月份连续查获两起以伪报品名的方式进口中国明确限制进口的卫星接收设备案件
17日,某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卫星调制解调器70台,总价值76930美元。20日,又一公司申报进口总价值22000美元的接收机40台。经首都机场海关物流监控
处布控查验,发现以上设备全部为中国限制进口的卫星接收设备。目前,这两起案件均已移交缉私分局处理。
据北京海关介绍,由于中国近期加强了对卫星接收设备的监管,一些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以瞒报、伪报品名的手段进口卫星接收设备,达到逃证、逃税、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据统计,今年1至7月,北京海关旅检现场查获旅客携带卫星接收设备进境案件同比明显增加,共查获10人次携带卫星接收设备14台进境,分别比2003年同比增长20%和42.9%。旅检现场按规定将卫星接收设备退运境外。此外,北京海关还在空运快件监管现场查获在快件中夹带卫星电视接收器的案件。
据了解,随着传媒技术的快速发展,中国市场对卫星电视接收设备的需求不断增长,每年均有相关产品进口,以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但是,根据中国海关总署文件,禁止任何个人携带和邮寄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配件入境。对所有从货运渠道进口的卫星接收设备,海关凭有关部门签发的进口证明验放。对主动申报但不能提供进口证明的,一律不予放行,限期退运出境。对于没有主动申报和故意伪报瞒报的,将严格按照海关法及相关规律法规予以没收和罚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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