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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千龙网 扔大件垃圾也要付费了!三种方式可选,清运费由市场调节
大件垃圾清运到底由谁付费?今后,扔大件垃圾,“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大件垃圾管理的指导意见”。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居民将大件垃圾投放至分类投放点,应支付清运费,具体费用由市场调节;需上门搬运的,应支付上门搬运服务费;自行运至指定的大件垃圾拆解处理场所,可不承担清运费。

废弃桌椅、家用电器都算大件垃圾

大件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中废弃的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书柜、家用电器等体积较大物品。其中废弃家用电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规定进行处理。

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

此次公布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大件垃圾由产生者付费。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产生大件垃圾的居民合理承担大件垃圾清运费。本市将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居民"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意识。

同时,鼓励居民选用绿色环保耐用的大件家具、家电,减少大件垃圾排放。

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企业和生产销售厂商开展废旧家具线上线下二手交易、慈善拍卖、捐赠,开展翻新再利用等活动,在适合的场所设置旧货交易点,促进大件家具的循环利用。

大件垃圾如何投放?三种方式可供选择

居民投放大件垃圾可选择三种方式:

一是预约上门回收;二是投放至大件垃圾投放点;三是自行运送至指定的大件垃圾拆解处理场所。

(一)预约上门回收

鼓励收运服务单位开展预约上门回收服务,价格明示公开。居民可通过电话、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预约收运服务单位上门收集大件垃圾,方便居民投放。

鼓励设立集中投放日、定时定点投放。各区可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根据辖区大件垃圾产生、收运处理情况,选择在周末卫生日、节假日等适宜时间,探索开展大件垃圾集中定点投放活动,对参与活动的居民提供费用优惠。

(二)固定点投放

居民可将大件垃圾投放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投放点,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或者随意丢弃。

1.投放点设置。居住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应采用全封闭房式或无顶半封闭式,也可采用由大件垃圾收运单位设置专用回收箱的方式,不具备条件的可以由社区(村)统筹合理设置。投放点可与装修垃圾投放点合并设置,面积、容量应满足居住小区内大件垃圾的暂存需求,方便居民投放和收集整理。

2.投放点管理。管理责任人应在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公示牌中明确投放点位置,投放点公示牌应明确开放时间、投放要求、收运单位、收费标准、联系人等信息。投放点应配备灭火器,周边应有便于消防取水的设施。大件垃圾有序码放,采取围护遮挡等防污染措施。暂存的大件垃圾达一定存量后,由管理责任人预约收运服务单位进行收运,确保投放点干净整洁、不满冒,防止出现环境卫生死角。

3.清运费用。居民将大件垃圾投放至分类投放点的,应向管理单位支付清运费,具体费用由市场调节。需提供上门搬运服务的,应支付上门搬运服务费。鼓励相关行业协会收集大件垃圾清运费价格信息,定期向社会发布供市场参考。

(三)自行运送至指定的大件垃圾拆解处理场所

区城市管理部门明确辖区大件垃圾拆解处理场所,会同街道(乡镇)将场所地址、服务时间和电话向社会公布。居民自行将大件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大件垃圾拆解处理场所,可不承担清运费。

回收的大件垃圾如何处理?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大件垃圾拆解后的产物,应采用适宜技术进行资源化处理。具有再生价值的成分纳入再生资源利用渠道,残余物纳入生活垃圾处置渠道,实现资源化、无害化。

收运服务单位应与管理责任人和拆解处理场所建立联单制度,记录大件垃圾的来源、数量、去向等情况,确保大件垃圾处理安全、环保、物流可追溯。自行将大件垃圾运送至拆解处理场所的居民应登记来源、数量等信息。拆解处理场所应记录资源化产品的数量和去向信息。

各区应将大件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全过程数据链信息接入生活垃圾全流程精细化管理系统,做到"有账可查、源头可溯、去向可控",作为日常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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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30 13:28:06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24次    系统提示:此篇文章由"邻友圈"客户端发送,下载邻友圈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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