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杀猪的屠夫
杀猪的屠夫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170054
魅 力 值:1359
龙    币:16053
积    分:73517
注册日期:2004-03-18
 
  查看杀猪的屠夫个人资料   给杀猪的屠夫发悄悄话   将杀猪的屠夫加入好友   搜索杀猪的屠夫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杀猪的屠夫发送电子邮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2021-08-02 12:59:5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85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