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诚一锅、山城辣妹子....观里这6家餐饮店被点名通报!
据昌平市场监管官微消息,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招牌:灶台鱼 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泉路21号富泉花园一区19号1幢1至2层全部等4套2幢一至二层全部
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招牌:攀成钢串串香 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东大街5号楼1层103 未按规定定期维护餐饮服务设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招牌:老诚一锅 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育知东路31号楼-1至2层01一层07 食品处理区卫生脏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招牌:静香斋 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龙跃苑一区11号楼3号商业房 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招牌:静香斋 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风雅园三区3号楼
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招牌:山城辣妹子 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回龙观西大街18号11段11-101 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招牌:浩克美食城 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回龙观村东(380号院5号) 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招牌:土锅羊蝎子 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北小营村712号 食品生熟混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招牌:金手勺 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东大街36号 后厨环境脏乱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招牌:一碗香.麻辣香锅 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天通苑东苑三区2号楼11门-1层B003 环境卫生不整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招牌:锅味煌.王者干锅 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天通苑东苑三区2号楼11门-1层B005 环境卫生不整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招牌:左家庄炸鸡 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天通苑东苑三区2号楼11门-1层B011 环境卫生不整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招牌:金凤成祥 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中苑F区F-3A-D1-015号 裱花专间入口门、传递窗被拆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招牌:火炉火自助 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二区39号楼-2至4层101内-1层B1-07B 洗消间污水直接排放在地上、保洁柜没有封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招牌:好适口 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天通北苑B03区01号楼西侧中部2号房 环境卫生不整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招牌:饺子馆 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前白虎涧村南(公园南50米) 操作间内的垃圾桶无盖,凉菜间有私人物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招牌:来君汉民家常菜 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阳坊村 食品原料直接放在地面上,操作间冰柜内生熟未分开存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招牌:小匡食记 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小汤山村幼儿园东侧(20米)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擅自改变布局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