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如儿
如儿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26583
魅 力 值:321
龙    币:95612
积    分:39477.3
注册日期:2003-06-16
 
  查看如儿个人资料   给如儿发悄悄话   将如儿加入好友   搜索如儿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如儿发送电子邮件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

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

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

国函〔2021〕10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商务部、司法部:

你们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同意自即日起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及时对本部门、本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三、国务院将根据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情况,适时对本批复的内容进行调整。

四、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国函〔2019〕111号)停止执行。

国务院

2021年10月8日




--
祝愿好人一生平安!!
2021-10-21 16:48:44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16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