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证夫妻更名
对于很多人来说房产不仅仅是自己的居住场所,也是自己一辈子的心血,成家立业的基础,在日常生活中,夫妻间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变更房产证业主姓名,也就是常常说的“房产夫妻更名业务”,那么具体办理手续是怎样的呢?需要交纳费用吗?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 1、房产证名为夫妻一方,变更为夫妻双方或另一方; 2、房产证名为夫妻双方,变更为夫妻一方; 3、房产证名为夫妻双方,变更共有份额; 4、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冻结、无保全或者其他纠纷。
注:如果房子的房贷没有还清,必须要还清贷款或贷款银行同意变更债务人并出具相关资料;
如果双方是在还没有领取结婚证之前或者是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后进行产权更名的话,在房产证上是不能直接填写对方名字的,只能以赠予或买卖的方式进行更名。
房产证夫妻更名,需夫妻双方同时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手续,资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房屋共有协议(更名成夫妻双方共有时须提供); 5、如是央产,需要提供《央产变更通知单》。
注:各区域所需材料要求随时会调整,以办理时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通知为准。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身份证; 3、离婚证、离婚协议/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法院强制执行裁定; 4、如是央产,需要提供《央产变更通知单》。
注:离婚协议需写明房屋归属、房屋坐落、加盖民政局档案章,各区域所需材料要求可能随时变化,以办理时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通知为准。
1、夫妻更名免征增值税、个税、契税; 2、收取工本费。
注:夫妻更名后房产出售,可以延续更名前的时间计算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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