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上头条肆意造谣,毫无底线,国家应该立法严惩!
频繁造谣?全部严惩! 人民热点 2021/12/18 11:55
近日,有网友发现多篇普法“新闻”中案件发生地不一、案情不同,但是配图选用了同一张照片。
开局一张图,故事全靠编
在网络上,这种以社会新闻、网络传言为题材“讲故事”类的视频或帖子颇受欢迎。它们的依据仅是网上的帖子,无法保证事件真实性,更没法找到当事人的真实照片。 为了提高视频的传播效果,有些营销号便会使出张冠李戴、偷梁换柱等手段,用网上搜来的照片“充数”,甚至滥用他人的影像资料强行编造。
最近一个月,这种强行滥造的谣言多次掀起舆论热潮,被盗用照片的人和他们的家人却承受着网络暴力。
11月10日,一名大四女生小嘉(化名)被造谣成“海王”,视频配以“恋爱一年花费男友20万,并与上百位男生有染”的低俗文案,在多个网络平台上发布后,点赞迅速破万。
11月15日,谣言视频发布的第5天,一封《致歉信》才姗姗来迟。信中表示,该账号将永久关停。目前,账号视频内容已全部清空。
11月18日,110多家新媒体在社交平台转发@都市报道 的一条视频,文案是儿子牺牲6年后婆婆送儿媳出嫁。
有网友在该视频中,认出新娘是自己的表姐,送嫁的是表姐母亲,而非文案所称的婆婆。
一条没有时间、地点、人物介绍的“新闻”就这样大范围传播,有网友发现,这是一条被炒作已久的段子。
多年来,各路营销号在不同地方、不同时间,以“某家的儿子意外离世,留下了当时已经怀孕的儿媳。儿媳坚持生下了孙子,而多年以后,儿媳再婚,婆婆亲自送儿媳出嫁”的雷同文案,配以婚礼视频,博人眼球赚取流量。
一次次辟谣之后,这则谣言又改头换面包装成“新闻”重新上线,造成恶劣影响。
就在“婆婆送嫁儿媳”谣言发生的第二天,11月19日,一个叫“飞哥在东莞”的账号,在某平台发文称“73岁企业家豪娶29岁美女”。
其实,该照片系该女子与外公的合影,谣言对其生活已经造成困扰。她已联系律师要严肃追责,正收集证据。
11月初,想去公厕的史先生过马路时被偷拍,几秒钟的画面,却让他倒了大霉。
“聊了六个月的网友今天终于要见面了,他说他工作是搞土建的,平时穿的有点随意,这一刻他一直在找我,我要下去见他吗?”
一段涵盖异性网友、线下奔现、身份、穿着等元素的文案,在真实场景上添加刺激作料,抓人眼球的套路让这条短视频迅速蹿红,播放量超过200万次。就这样,和造谣女子毫无交集的史先生,成了女子的奔现网友。
不仅如此,已婚的史先生因这条造谣视频,无辜“被出轨”。
史先生的妻子和儿子看到视频后,与他大吵一架,百口难辨的史先生无法消解妻子的误会,险些离婚,造谣事件又衍生出了家庭纠纷。
对于无辜的史先生,造谣女子竟大言不惭的说“这样子拍一下有什么嘞,一个路人”。她也表示,自己根本不认识史先生,出于娱乐目的,才拍了一段视频并配文以博取关注。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图一时娱乐之快,让他人妄受名誉损害、网络暴力。最终,造谣女子因诽谤他人的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这些网络造谣事件中,营销号为博眼球、蹭流量,既挑战了社会底线,还有可能会侵犯公民的肖像权和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众多网友纷纷表示支持当事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让造谣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还有网友提到“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件。
今年4月,该案件的两名被告人通过偷拍、捏造聊天记录等手段博取关注,最终以诽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绝非零成本,造谣、侵权的行为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国家网信办指导督促网站平台
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头部账号:”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发布、传播谣言要承担法律责任
面对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
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面对虚假信息
要学会独立思考
切勿盲目跟风
一起共筑清朗网络空间
(青春山东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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