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新交规实施,“龟速党”末日来了!
司机最痛恨的驾驶行为有哪些?龟速行驶和堵车插队应该可以“名列前茅”了。这两个行为不仅遭人厌恶,甚至直接影响到道路通行效率。 随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并于4月1日开始实施。治理“龟速党”的方式终于来了!话不多说,江湖君带大家看看《新交规》具体有哪些变化? 低于最低限速扣3分《老交规》:机动车行驶速度无故低于最低限速值20%以上的,罚款200元,记3分。在高速公路低于最低时速行驶,低于最低限速20%以内的,不予罚款处罚。 《新交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无故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一次记3分。 规定中特意提到“无故”二字,所以在堵车等特殊情况下,没有必要强制按照最低时速行驶,否则就真是“欲速则不达”了。 超速20%以内不扣分《新交规》:对车辆超速20%以内的,不扣分。除此之外,超速20-50%从记6分下调到记3分,超速50%以上从记12分下调到记6分。而高速路段、城市快速路的记分标准则维持不变。 显而易见,新规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通行效率,不过还是希望大家量力而行。并且,超速行驶不意味着危险驾驶,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提高车速还是可取的。 调整违法记分值《新交规》:记分分值调整为5个档次,分别为12、9、6、3、1分。取消了此前2分,新增9分档次。 其中有许多一般交通违法记分值进行调低,比如:驾驶员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从记12分降至9分;违反禁令、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的从记3分降至记1分;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从记12分降至记9分等。 不过也有一些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值进行了上调,比如: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从记6分上调至记9分;驾驶员在行车时拨打、接听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从记2分上调至记3分,这也反映出上这两条交通违法对行车安全的危害性日益严重。 而对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的行为不作记分处罚,而对部分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只作警告处罚。总的来说,整体交通违法记分值还是更加人性化了,让司机朋友们有了“反省”的机会。 明确学法减分《新交规》:明确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在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不满12分的,可在参加相关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达到合格要求后,可申请记分减免,并且司机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更人性化。 不过像是严重的交通事故逃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买分卖分等违法行为的,在三个记分周期内不能申请记分减免的。 写在最后不难看出,《新交规》为提高通行效率作出了很大改变,同时更加人性化了,总结来说,”无意轻罚,有意重罚”,所以这并不是鼓励我们“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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