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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实施,教材字号不应小于小4号
2021年2月20日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对教科书、教辅材料、课业簿册、考试试卷、学习用报纸,及普通教室照明灯具和教学多媒体等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纳入管理。
新标准对不同年级学生使用教科书的字号、字体、行距,均有不同要求。
小学一、二年级的教科书用字应不小于3号字,汉字以楷体为主。
小学三、四年级用字应不小于4号字,汉字以楷体和宋体为主,由楷体逐渐过渡到宋体。
五至九年级和高中用字应不小于小4号字,汉字以宋体为主。
学龄前儿童的学习读物,字号应不小于“3号字”,字体以楷体为主。
教科书中的目录、注释等辅文用字,可参照正文用字适当减小,但小学阶段最小用字应不小于5号字。
初中和高中阶段最小用字应不小于小5号字。
此外,对于当前教学中常常使用的多媒体,新标准要求,教学多媒体不应出现可察觉的闪烁,符合蓝光防护要求,使用时屏幕亮度不应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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