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中的13个生产建设兵团(中)
南京军区江苏生产建设兵团 1969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批复南京军区,同意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江苏生产建设兵团。2月24日,江苏省革命委员会印发(69)第22号《关于组织江苏省生产建设兵团几个问题的通知》指出:为加强沿海地区的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遵照毛泽东“五七”指示以及备战、备荒、为人民和知识青年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教导,经南京军区和江苏省革委会研究确定,组建南京军区江苏生产建设兵团,在江苏省革委会和江苏省军区领导下工作,隶属南京军区建制领导。有关兵团工作,凡属地方性的向江苏省革命委员会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凡属军事性的,向江苏省军区有关部门联系解决。 1969年8月,任命舟嵊要塞区司令员黄朝天任江苏省军区司令员兼江苏生产建设兵团司令员;江苏省委书记、南京军区第二政委彭冲任江苏生产建设兵团第一政委,江苏省军区第一政委吴大胜兼江苏生产建设兵团第一政委(自1970年6月起兼任),安徽省军区副司令员钟国楚任江苏省军区第二政委兼江苏生产建设兵团第二政委,南京军区后勤部副部长汪祖运任江苏省军区第三政委兼江苏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政委(1971年6月任职)。 1969年9月1日,南京军区江苏生产建设兵团正式成立。以江苏省沿海的22个国营农场、林农场及部分劳改农场为基础,抽调近千名军队干部、三千多名省级机关干部为骨干。接收八万余名浙江、上海、南京、镇江、苏州、吴江、无锡、常州、常熟、淮阴、徐州、连云港、扬州、靖江、泰州、盐城等地区的城镇知识青年,加上原有的农场职工,兵团人员近20万。 兵团下辖4个师20个团: 1师,师部驻连云港新浦区南云台林场,下辖5个团、2个独立营:1团(原连云港新浦农场);2团(原连云港新浦区云台农场);3团(原灌云县东辛农场);4团(原灌云县五图河农场);5团(原东海县东海农场)。独立1营(原连云港云台林场北);独立2营(原连云港云台林场南)。 2师,师部驻响水县大有镇,下辖6个团、1个独立营:7团(原响水县大有农场);8团(原响水县黄海农场);9团(原滨海县滨淮农场);10团(原滨海县淮海农场);11团(原射阳县临海农场);12团(原射阳县新洋农场)。独立3营(原滨海县滨淮牛场)。 3师,师部驻大丰县大中镇,下辖4个团、2个独立营:15团(原大丰县方强农场);16团(原大丰县大中农场);17团(原东台县新曹农场);18团(原东台县琼港农场)。独立4营(原大丰县东坝头农场);独立5营(原海安县海安农场)。 4师,师部驻南通市南通农场,下辖5个团、1个独立营:21团(原如东县掘港农场);22团(原南通县环本农场);23团和24团(原南通市南通农场及东方红农场。后23团迁至金湖县运西劳改农场,又再迁至复兴圩农场);25团(原南通市江心沙农场)。独立6营(原如东县棉花良种场)。直属工厂有: 1、江苏生产建设兵团第一纺织厂,位于盐城市黄海中路17号(兵团撤销后划归江苏省农垦局,改名为江苏农垦第一纺织厂。1984年改名为江苏省棉纺针织厂。1997年更名为江苏大圣集团有限公司)。 2、江苏生产建设兵团化纤厂,位于淮安市延安西路9号(兵团撤销后划归江苏省农垦局,现为江苏省清江合成纤维厂,隶属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3、江苏生产建设兵团化肥厂,位于盐城市人民北路453号(兵团撤销后划归江苏省农垦局,改名为江苏省农垦化肥厂。1999年1月更名为江苏省万源化工有限公司)。 4、江苏生产建设兵团四师勤奋制药厂,位于南通市三孔桥(兵团撤销后划归江苏省农垦局,改名为江苏南通勤奋制药厂。1999年更名为江苏省勤奋药业有限公司)。 5、江苏生产建设兵团第二纺织厂,位于淮安市淮海西路293号(兵团撤销后划归江苏省农垦局,改名为江苏省淮阴棉纺织厂。现为淮安市江淮纺织有限公司)。 6、江苏生产建设兵团三师纺织厂,位于大丰县大华路238号(兵团撤销后划归江苏省农垦局,改名为大丰县苏丰纺织厂。2004年更名为江苏省苏丰纺织有限公司)。 7、江苏生产建设兵团三师地毯厂,位于大丰县人民北路272号(兵团撤销后划归江苏省农垦局,改名为大丰亚丰针织厂,1990 年更名为江苏大丰亚丰针织有限公司)。 8、江苏生产建设兵团三师黄海制药厂,位于大丰县健康东路103号(兵团撤销后划归江苏省农垦局,改名为江苏省黄海制药有限公司。1990年泰国正大制药集团与江苏农垦集团合资,重组为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 9、江苏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厂,位于淮安市淮海西路242号(兵团撤销后划归江苏省农垦局,更名为江苏省减速机厂。2001年更名为江苏省金象减速机有限公司)。 10、江苏生产建设兵团三师镇江纸浆厂,位于镇江谏壁镇越河街41号(兵团撤销后划归镇江市,更名为镇江纸浆厂。1992年10月改为镇江金河纸业有限公司。2010年7月因污染严重宣布破产、企业倒闭)。 11、江苏生产建设兵团一师制药厂(兵团撤销后划归连云港市,1979年更名为连云港东风制药厂。1997年与泰国正大集团合资重组为江苏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2、江苏生产建设兵团徐州采煤团,位于徐州大黄山镇(兵团撤销后移交地方,后更名改制。2000年3月,徐州矿务集团大黄山煤矿关闭破产)。 13、江苏生产建设兵团砖瓦厂。 14、江苏生产建设兵团拖拉机厂。 15、江苏生产建设兵团船队。 16、江苏生产建设兵团印刷厂。 1975年6月,江苏生产建设兵团撤销。 南京军区安徽生产建设兵团 1969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安徽生产建设兵团。1969年9月11日,安徽生产建设兵团在合肥成立。任命安徽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李任之兼任兵团政委;安徽省军区第四政委张春森兼任兵团第二政委;安徽省军区副司令员程业棠为兵团第一副司令员(司令员暂缺)。 安徽生产建设兵团组建初期,以安徽省28个国营农场和3个林场为基础,按军事编制分别组成农业师、团和独立营,连以下单位以农场生产队为基础组建。1973年,相继接收江淮汽车制造厂、淝河汽车制造厂、芜湖汽车发动机厂、六安汽车修配厂、皖西汽车修配厂、淮南轴承厂、马鞍山铸管厂等企业,直属兵团领导。兵团部下辖4个农业师、18个团(场)、9个独立营和16个工厂。 农业第1师,师部驻淮南。师长董占江,政委李行笃。下辖第1团、第2团、第3团、第4团,由12个农场组成。 农业第2师,师部驻滁县。师长高超,政委张书茂。下辖第5团、第6团、第7团、第8团、第9团,由9个农林场组成。 农业第3师,师部驻宿松县复兴镇。师长王铭,政委陈德慧。下辖第10团、第11团、第12团、第13团、第14团、第15团,由华阳河农垦总场、皖河农场、东南湖农场组建而成。 农业第4师,师部驻宣城。师长丁亚,政委张兴邦。下辖第16团、第17团、第18团,由8个农林茶场组建而成。 兵团总人口为20万人,其中干部10275人(现役军人2874人,地方干部4424人,以工代干2977人);职工83700人(凡符合民兵条件的青年均称为兵团战士,其余称兵团职工)。职工主要成分是原农场工人及各地知识青年。 1975年6月5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复,撤销安徽生产建设兵团。由各部队调至兵团的现役军人原则上各回原部队。9月10日,改变体制和领导关系。所属各农业师、团移交安徽省农垦厅;磷肥厂、制药厂移交安徽省化工厅;广播电讯器材厂、印刷厂移交安徽省民政厅;江淮汽车制造厂、淝河汽车制造厂、芜湖汽车发动机厂、六安汽车修配厂、皖西汽车修配厂、淮南轴承厂等企业移交安徽省汽车工业公司。 福州军区福建生产建设兵团 1969年12月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区福建生产建设兵团。任命陆军第31军副军长彭飞为司令员;福州军区司令部副参谋长熊兆仁为政委。 12月25日,福州军区、福建省革命委员会发出通知,征收15000人充实福建生产建设兵团。兵团以福建省91个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劳改农场、工厂)为基础,以军队派出干部为各级领导骨干,并征集一批无军籍“兵团战士”编组而成。 兵团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和驻福州办事组,三大部下共设18个业务处,定额150名干部。兵团机关驻沙县,1970年9月迁至南平市。兵团下辖第1师(工矿)、第2师(农业)、第3师(林业)、第4师(基本建设)师,共21个团。邵武综合农场、高峰农场划归兵团管理。1970年4月,将3个企事业单位改编为团(包括兵团直属的原沙县森工局改编的直属第24团)。 1970年底,兵团总人数为89521人,其中现役军人2239人,地方干部、职工65785人,兵团战士21497人。配备各种枪3655支(挺);机动车1282辆。编有武装分队23个建制连、173个建制排、596个班,共5751人,各种枪1820支(挺)。另有劳改犯、劳动教养人员和刑满释放就业人员9136人;被监管审查和拘留、逮捕待审人员301人。1972年5月,增设永安矿区(师级)。 第1师,驻龙岩东肖,以工矿为主,兼营农副业。 第2师,驻明溪城关,以农业为主,兼营林牧副业。 第3师,驻建瓯县城,以森林工业、林业为主,兼营农牧副业。 第4师,驻永安县城,以基本建设为主,兼营少量农副业生产。 永安矿区,对外称福建省永安矿区建设指挥部,1971年4月开始筹建,1972年5月1日正式对外办公,为相当于师的单位,直属兵团建制领导。 1971年10月,福州军区、福建省革命委员会调整兵团组织体制与领导关系。至1972年底,先后将潘洛铁矿、矿山机械厂和全部劳改单位移交地方。福建八一特钢厂、邵武铜冶炼厂、浦城铜矿等企业建成投产后,于1973年1月移交地方。1973年7月1日起,撤销各师师部,各团直属兵团建制领导;兵团机关司政后三大部缩编为办公室、政治部和生产部。 1974年11月9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中共福建省委、福州军区党委10月8日关于撤销福建生产建设兵团的报告。11月24日,中共福州军区委员会、福建省委发出《关于撤销福建生产建设兵团的通知》。兵团所属单位自1975年1月1日起转归福建省人民政府领导;所看管的劳改犯移交福建省军区负责看管。1975年3月底交接完毕。 福州军区江西生产建设兵团 1969年12月,根据中央军委命令,组建江西生产建设兵团,隶属于福州军区。任命军事学院预科系主任胡定千为兵团副司令员;陆军第31军政委郑国为江西省军区第二政委兼江西生产建设兵团政委。兵团机关驻南昌市新建县长凌镇,后迁至新建县望城岗南昌步兵学校(现为陆军步兵学院)院内。兵团未设师一级建制,下设11个农业团(又1个独立营)和12个工业团(又1个独立营)。农业团集中分布在鄱阳湖周边,多由劳改农场或国营农场改建,工业团多由劳改工矿企业改建。 农业团: 1团,赛湖农场,位于九江市瑞昌县; 2团,芙蓉农场,位于九江市彭泽县; 3团,珠湖农场,位于上饶地区鄱阳县; 4团,成新农场,位于南昌市新建县; 5团,朱港农场,位于南昌市新建县; 6团,乐丰农场,位于上饶地区鄱阳县; 7团,安福农场,位于吉安地区安福县; 8团,恒丰农场,位于九江市永修县; 9团,鲤鱼洲农场,位于南昌市南昌县; 10团,恒湖农场,位于南昌市新建县; 11团,邓家埠机械农场和塔桥农场,分别位于鹰潭市余江县、抚州市资溪县; 农业独立营,进贤永桥农场,位于南昌市进贤县。 工业团: 21团,九江国棉三厂(九江灯心绒厂),位于九江市; 22团,浮南瓷土矿,位于景德镇市浮梁县; 23团,景德镇新生印刷机械厂,位于景德镇市; 24团,景德镇三六无线电厂,位于景德镇; 25团,东乡铜矿,位于抚州市东乡县; 26团,东乡磷肥厂,位于抚州市东乡县; 27团,高安新华煤矿,位于宜春地区高安县; 28团,江西化工机械厂,位于南昌市青云谱区; 29团,桐木林汽车制造厂,位于南昌市新建县; 30团,南昌化学纤维厂,位于南昌市新建县; 31团,江西光华塑料厂,位于南昌市新建县; 32团,江西化学纤维厂,位于南昌市新建县; 工业独立营,南昌开关厂,位于南昌市新建县。 1971年“913”事件后,福州军区命令江西生产建设兵团机关停止办公,公章封存作废。1972年下半年,江西省劳改局恢复成立,接管原属于江西生产建设兵团大部分下属单位。1975年5月,中央军委下达命令,撤销福州军区江西生产建设兵团番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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