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中的13个生产建设兵团(下)
昆明军区云南生产建设兵团 1969年10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组建昆明军区云南生产建设兵团。任命云南省军区司令员黎锡福兼任兵团司令员;昆明军区副参谋长蒲大义为兵团第一副司令员(主持工作)。兵团机关驻思茅。 1970年3月1日,云南生产建设兵团正式成立,建制归昆明军区,由云南省革命委员会和云南省军区领导。实行三渠道财务管理,即中央拨基建投资、云南省军区拨国防军费、云南省拨流动资金。 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在原农垦分局、总场、农场、生产队基础上,组成4个师、23个团、116个营、1038个连队及4个直属企事业单位。 1969年10月,在西双版纳地区组建的5个水利工程团划归云南生产建设兵团领导。 1972年底,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干部、战士、职工共计18.7万余人,总人口达29.6万人(包括原农场9万余人)。累计接收北京8000余名、上海47600名、成都17000名、重庆24000名、昆明10000名,共110000万知识青年。 云南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师、团: 独立1团,文山州砚山县平远街、稼依、天保、健康、堂上等5个农场。 独立2团,玉溪地区元江县甘庄、红河农场。 独立3团,大理州宾川县太和、宾居农场。 独立4团,曲靖地区陆良县陆良农场。 独立5团,思茅地区江城县红星农场云南省第四五七干校。 水1团,西双版纳州勐腊县,1974年8月并入1师6团、20团。 水2团,西双版纳州勐腊县,1974年8月并入1师19团。 水3团,西双版纳州景洪县,1974年8月并入1师4团。 水4团,西双版纳州勐海县。 水5团,西双版纳州勐海县。 1师1团,西双版纳州景洪县景洪农场。 1师2团,西双版纳州景洪县东风农场。 1师3团,西双版纳州景洪县勐养农场。 1师4团,西双版纳州景洪县橄榄坝农场。 1师5团,西双版纳州勐海县黎明农场。 1师6团,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腊农场。 1师19团,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捧农场。 1师20团,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满农场。 独1营,思茅地区孟连县孟连农场。 独2营,振东农场。 独3营,红星农场。 2师7团,耿马县勐定农场。 2师8团,耿马县勐撒农场。 1师9团,沧源县勐省农场。 独5营,耿马县耿马农场。 独5营,双江县双江农场。 独6营,永德县永康农场。 独7营,永德县勐底农场。 3师10团,德宏州陇川县陇川农场。 3师11团,德宏州瑞丽县瑞丽农场。 3师12团,德宏州潞西县遮放农场。 3师13团,德宏州盈江县盈江农场。 3师14团,德宏州潞西县芒市遮相农场。 3师15团,保山县潞江新城农场。 4师16团,河口县河口农场。 4师17团,弥勒县弥勒东风农场。 4师18团,金平县勐拉(金平)农场。 兵团热带作物研究所,景洪。 兵团机械厂,昆明黑林铺。 3师21团组建时,包括原来的畹町农场。 1969年10月,在西双版纳地区建立5个水利工程团,划归云南兵团领导。1973年12月6日,云南省委、昆明军区党委向国务院、中央军委递交《关于将云南生产建设兵团移交省委领导的请示》:云南生产建设兵团是1970年初,以我省农垦系统和华侨部门的20多个农场9万余人为基础组建起来的。先后派去2300多现役干部,安置了10万名知识青年。几年来,在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在批林整风运动的推动下,兵团各方面的工作都有很大成绩。橡胶定植面积1969年是40万亩,现在是68万亩,干胶片1969年生产980吨,今年产6300吨,增长了6倍多。当然这几年兵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的问题是很严重的,但主要是我们省委和军区党委管得不够紧。根据当前发展形势的需要,为了把兵团的工作搞得更好,将兵团改由地方党委领导是必要的。兵团领导关系改变后,为了适应地方体制和经济管理工作的特点。我们的意见,撤销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和师、独立团的建制,省成立林垦总局……对兵团的现役干部,原则上分批分期地撤回部队,少数确需留下来,按中央(1972)32号文件精神办理。 1974年6月2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撤销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和师、独立团的建制,团改为农场,分别成立农垦总局和分局,在改变体制过程中,强调要对干部和群众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切实抓好革命和生产。8月30日,云南省委、昆明军区党委批转《改变云南生产建设兵团体制会议纪要》。9月6日,昆明军区正式发出撤销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建制的命令。10月13日,云南省委下发成立云南省农垦总局通知。10月28日,云南省农垦总局在思茅成立。10月29日,昆明军区云南生产建设兵团撤销。 南京军区浙江生产建设兵团 1970年5月7日,南京军区浙江生产建设兵团在杭州成立,任命陆军第20军军长熊应堂兼任兵团司令员;浙江省军区政委南萍兼任兵团政委。兵团部驻杭州华家池,后移驻萧山。兵团受浙江省革命委员会和浙江省军区双重领导,下辖第1师、第2师、第3师和直属第13团、第17团及工业第1团、第2团、第3团。 第1师,师部驻乔司,下辖:1团(乔司),2团(部分并入1团,部分迁至萧山头蓬并入2师),3团(乔司),4团(余杭平山南湖农场); 第2师,师部驻萧山,下辖:5团(红垦农场),6团(红山农场),7团(钱江农场),8团(新湾); 第3师,师部驻湖州吴兴,下辖:9团(安吉林场),10团(长兴县李家巷镇),11团(嘉兴运河农场); 第13团,驻淳安; 第17团,驻温岭; 工业第1团,驻闲林埠; 工业第2团,驻临平; 工业第3团,驻临平。 1975年6月5日,浙江生产建设兵团撤销。 济南军区山东生产建设兵团 1970年3月,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济南军区通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山东生产建设兵团,山东省农业厅所属广北、黄河等8处农场划归兵团。任命济南军区守备第20师师长安廷玉为山东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后任司令员);山东省军区第三政委唐健如兼任山东生产建设兵团政委员(1970年4月,任命山东省军区副政委曾广初为山东生产建设兵团政委)。4月25日济南军区山东生产建设兵团成立,兵团机关驻泰安。 济南军区从各部队抽调现役军人组成连级以上各级领导班子,率领山东各地复员军人前往胶东半岛、胶济铁路沿线、垦利和微山湖等地区,整体接管山东省公安厅劳改局下属的监狱及部分国营农场。 兵团建制归济南军区,党政、军事行政工作和现役军人后勤供应由山东省军区负责,工农业生产规划、基本建设投资、地方干部经费、物资供应等统一纳入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计划。兵团以农场为基础,以城市知识青年为招收对象,以现役军人为主管干部,贯彻备战、备荒、为人民战略方针,实行政治、军事、经济三位一体,平时以生产为主,劳武结合,战时以打仗为主,也要坚持生产。 兵团由3个师、14个直属团、3个独立团、4个独立营、兵团教导队和兵团医院共26个单位组成。 第1师,驻垦利县黄河农场,辖4个团、1个独立营:1团,驻垦利县黄河农场二分场;2团,驻地利津县原黄河农场七分场;3团,驻广饶县原广北农场;4团,驻寿光县原清水泊农场。独立营,驻垦利县支脉沟畜牧场。 第2师,驻淄博王村八三厂,辖6个团、2个独立营:5团,驻青岛李村原山东省青岛劳动改造管教队生建机械厂;6团,驻潍坊原昌潍劳动改造管教支队生建机械厂;7团,驻淄博市周村区王村八三厂(1971年改编为独立1团);8团,驻济南市原济南生建合成纤维厂。9团,驻齐河县原六一农场(山东省革委会五七干校);10团,驻烟台莱阳原劳动改造管教支队。独立1营,驻高密县胶河农场;独立2营,驻烟台牟平县昆嵛山林场。 第3师,驻滕县,辖4个团:11团,驻济宁原南阳湖农场;12团,驻滕县生建化肥厂;13团,驻枣庄薛城阀门厂;14团,驻泰安原山东省果树研究所。煤矿独立团,驻微山县欢城七五煤矿。独立营,驻苍山县原国营苍山农场。 独立1团,驻淄博市周村区王村八三厂。 独立2团,驻泰安泰山区粥店原大河棉纺针织厂。 独立3团,驻莱芜王庄接驾埠温石埠铁矿。 1974年11月7日,济南军区山东生产建设兵团撤销。 武汉军区湖北生产建设兵团 1971年5月,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组建武汉军区湖北生产建设兵团,主管国营农场工作。由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湖北省军区双重领导。任命湖北省军区司令员信俊杰兼任兵团司令员;湖北省委副书记、湖北省军区政委张体学兼任兵团政委(后任命湖北省军区政委张洪兼任兵团政委)。兵团机关驻汉口。 湖北生产建设兵团原计划以16个农场为基础,组建4个师和1个独立团,实际上只组建了1个师——第2师(辖6个团)。 第2师,驻潜江县总口农场,下辖第13团、第14团、第15团、第16团、第17团和第18团,由总口、人民大(土完)、三湖、六合(土完)、运粮湖、西大(土完)6个农场组成。 1972年11月13日,武汉军区湖北生产建设兵团番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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