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kaixin_inging
kaixin_inging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95698
魅 力 值:1
龙    币:21201
积    分:44640
注册日期:2015-06-29
 
  查看kaixin_inging个人资料   给kaixin_inging发悄悄话   将kaixin_inging加入好友   搜索kaixin_inging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kaixin_inging发送电子邮件      

律师说法

6月13日,唐山打人事件第四天,相关细节持续受到舆论关注。有网友从现场监控视频中发现,警方逮捕的9名嫌疑人中,有一名男性当晚并未参与施暴,其间还用身体阻拦同伴施暴,并喊出“别搞了,你打我吧”。

有网友提出疑问:目前共9人被逮捕,其中的阻拦者是否也涉及犯罪,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监控中阻拦者被施暴者殴打,未能有效制止暴力,如果第三方旁观者采取比较暴力的手段制止施暴,用桌椅击打、驾车驱赶逼退施暴者,是否会有法律风险?

对此,著名刑辩律师吴立伟介绍,视频中的阻拦者对施暴只有道德上的制止义务,没有法律上的制止义务,并且有实际的阻拦行为,尽管被批捕,但最终可能不会承担法律责任;旁观者采取较为暴力措施制止施暴是合理合法的,属于无限防卫,但现实中可能面临双重风险。


监控视频显示:

施暴者同伴中有人没动手,一人曾用身体阻拦

根据网上流出的监控视频,打人过程能听到现场声音。在长达3分钟的殴打过程中,施暴者有一男一女两人始终未上前参与。其中一名女性站在远处观望,身穿白衣的男子则站在原来就餐的桌子旁观看。另一名女子曾第一时间抄起椅子冲进店内,但未参与殴打,之后有劝阻举动。

监控视频中,一名施暴者曾两次扯住被打女生的头发,大幅度地拎起该女生将其甩向餐桌,接着三次对其脚踹。站在桌旁的白衣男子见女生被甩至跟前,开始大声阻拦“走了,别打了”,并伸手试图拉开两人。

之后,穿深绿衣服、最先骚扰女生的男子从桌上拿起酒瓶,扯住被打女生头发用酒瓶击打其脸部,戴红帽子的男同伴阻拦未果。绿衣男子再次拿酒瓶击打时,白衣男子张开双臂阻拦,并用身体挡在两人中间试图制止殴打。

拉扯期间,白衣男子被拽摔倒在女生身上,并扯着施暴者大喊,“别搞了,你打我吧。”

之后,绿衣男子的多名同伴开始阻拦他,他再次拿出酒瓶试图殴打时,众人夺下其手中的酒瓶。随后,白衣男子拉住绿衣男子,将其从被打女生旁边拉开。

在殴打过程中,一名白色外套的女子(施暴者同伴)也曾上前劝说,被一名男子从身后挥拳击打头部,被打得踉跄两步。

其间,烧烤店女老板在店内阻拦无果,又走出店门试图阻拦时,被施暴者指着鼻子呵斥,随后退回店里。但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对她进行网暴。6月12日,这名店老板发布视频称,当时阻拦不住,还被威胁了。

监控中举起手机拍摄的黄发男子,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当时施暴者“谁阻拦就打谁”,他拍摄取证后也因为害怕而跑到500米外偷偷报警。


律师说法:

出手阻拦者虽被批捕,但可能不会被判担责

著名刑辩律师吴立伟介绍,网友对视频中出手阻拦的几人产生疑问很正常,说明大家在理性思考事件。根据视频情况判断,白衣男子和另一位始终未参与的女子可能最终不会被判定承担责任。“批准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是为了便于案件调查。随着调查深入,可以随时撤销批捕,也可能最终法院判定无犯罪事实。逮捕记录与大家常说的犯罪前科记录不同,不会被记录在档案。”

吴立伟分析称,事件中的白衣男子后期做出了足够的阻拦措施,值得大家讨论。这名男子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需要由两方面判断:一是殴打举动是否由他授意,比如事发前他表达了“上啊”“打啊”之类的意思;另一种情况是否因为他与对方争执,引发同伴上前殴打。

“如果是他授意了,或者因为他与别人冲突引起后续殴打,他只是眼看事情失控、担心出人命才出手阻止,那么他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吴立伟表示,从视频情况判断,该白衣男子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况。

还有网友质疑:这几名未参与殴打的人大部分时间在旁观,他们是否有义务阻止同伴施暴?他们与施暴者曾同桌吃饭、相互劝酒,施暴者饮酒过多也是冲突加剧的因素之一,这种情况下这几人是否要为此担责?

吴立伟表示,这几人是酒局参与者,对同桌人的施暴行为有道义上的制止责任,但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制止义务,其旁观行为不违法。“事发前相互劝酒,也不构成责任认定标准。事发前的正常吃饭喝酒,与这些施暴者非法殴打他人没有直接关系。”

2022-06-13 18:17:4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538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