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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周刊:汽车的悖论就是整个文明的悖论
新周刊:汽车的悖论就是整个文明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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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网址不再展示 2004年10月18日18:39 新周刊
作为一种宗教,汽车有一整套自成一体的价值观。就像我们已经非常讨厌但又离不开空调、手机、电视和互联网一样,我们同样被汽车套牢,汽车的悖论就是整个文明的悖论。
文/刘希平
我家小区有一成功人士,家里拥
有一辆据说值五六十万块钱而
且很体面的车和一条同样价格
不菲也够体面的狗。车位空着的时候,一般就是男主人在外面忙活,如果天气好,很优雅的女主人就会出来遛狗,还时不时会端一本书在花园看着。这个场景从一年前的某个时候开始,直到今天还延续着,很是让人羡慕。我那命苦的老婆经常拿这来教育和督促我:“你看人家……”当我决定也花上一点钱买条狗来陪伴她常常感到寂寞的日子时,她很是不屑:“狗谁买不起啊?重要的是,你必须在拥有一辆像样的车之后,再拥有一条狗。”
汽车是工业文明的符号
我老婆读书不多,但她却碰巧提及了一个叫福斯特的美国人在上世纪40年代所阐释的文明生活五要素中的关键两个:车和狗。福斯特在他那本并不是特别出名的《文明》一书中认为:汽车是工业文明截止到他那个时代认同率最高的符号,它意味着人驾御自然和延伸自我的成就感。事实上,美国作为新兴工业国家的成功标志,就是1950年代汽车制造业的产量首次超过欧洲(碰巧的是,日本工业在1970年代末和1980年代初的成就感,也是以日本车战胜美国车为标志的)。说到狗,福斯特的看法是:它与汽车对速度的追求截然相反的是它的慢。在他看来,人们透过对汽车的热爱,表达的是自身对以效率为核心的工业文明价值观的认同,而他们通过与狗这种动物某种亲密关系的维持,表达的却是一种相对人性化的诉求:忠诚、私密、休闲而又舒缓。
福斯特生活的那个年代还没有真正进入所谓“汽车时代”,那时候,全世界跑着的汽车还不到3000万辆,我看过的一份材料显示,当时美国最大汽车制造商福特公司的年产量,也不过只在60—80万辆之间。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汽车只是文明对人的延伸的一个方面罢了——它延伸了人的双脚,使行走更为快捷、省力而已。
汽车在当代文明中的重要性是到了它变得便宜易得且超越了简单代步工具之后才显现出来的。同样,它的全部麻烦也是到了人对它的依赖越来越大、对它的喜爱越来越深以后才开始暴露出来的。
作为宗教的汽车文化
谁是最早向汽车发难的人,现在已经难以索考,有趣的是,我注意到有学者提及阿拉伯人对汽车的不满,是因为他们一直把汽车看成是西方人信奉的有害的宗教。是否有害这里撇开暂且不论,但说汽车已经成为现代人的宗教,却一点都不为过。尽管后来我们知道,当石油给许多阿拉伯国家带来巨额财富后,这些国家在成为世界豪华车的最大市场之一的同时,也因为石油资源之争所带来的无穷无尽的社会动荡而成为了汽车这一工业文明间接的受害者。
作为一种宗教,汽车已经有了自己慢慢形成的一整套自成一体的价值观。比如说,汽车文化中对等级的界定和划分以及由此形成的仪式感;比如说,汽车文化对机械性能和速度效能的膜拜以及由此形成的迷狂心态;比如说,汽车文化对男权性别至上观念的强化以及由此形成的消费霸权等等,所有这些,已经超出了汽车对人类生活所带来的诸如事故伤害、污染、拥堵等一系列有形的破坏,而成为一种非理性势力的化身。
事实上,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种宗教的汽车文化,正在用它特有的逻辑来强化这一机械物件对人们生活至高无上的重要性。它不断诱惑和激活人自身的种种欲望,并利用各种方式来赋予这些欲望以合理性——我所知道的最早的汽车广告语是:它能用最快的速度把你带到最远的地方。尽管汽车拥有量的增加带来了许多问题,但汽车文化会同时找到另外一套合理性来消除你的烦恼。比如,汽车造成城市市内拥挤而且空气不好,于是就出现了似乎是更人性化的郊区生活理念;比如,当汽车日益普及成为一般大众消费品之后,先前那些强调汽车民主的人又发明出一套所谓身份和趣味理论,告诉你必须拥有更为个性化更能体现你不凡身价的车等等,汽车文化就是这样不断完善和丰富了自身那一套非常强大的修复和延展功能,并由此拥有了对所谓现代生活方式的最终解释权。
中国人汽车难题
当然,不管是有形的破坏还是无形的破坏,在生活中能清楚地意识到汽车的种种弊端的人实在不在少数,但却很少有人真正想要放弃汽车。具体说到中国,我们常说,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最大的优势就是有西方发达国家的前车之鉴。
事实上,在汽车这个问题上,我倒觉得我们不仅没有避免那些西方汽车大国曾经遇到过的种种问题,反而把这些问题极端化了。至少,我觉得在一味强调汽车对生活重要性这点上是变本加厉了。比如说,一般美国家庭从购买第一辆车到拥有第二辆车的时间差不多是20—25年,而我们的车商在大多数家庭连买第一辆车还要左挑右比的时候就在大谈“第二辆的个性空间”诉求。
就像整个文化开始进入“速成阶段”一样,汽车在中国的急剧增加,正在对整个社会既有的价值体系、城市生活形态甚至社会关系形成尖锐挑战。从2001年《道路安全交通法(草案)》所体现的“撞了白撞”,到今年5月正式颁布出台的《道路安全交通法》中所规定的“机动车负全责”,其间所引发的社会情绪的波动和多种观点的争议,至今也没有平息下来。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公共政策的导向出现如此巨大的变化,实在令人匪夷所思。尽管这种堪与机动车速相匹配的高效率在客观上可以加速社会发展的进程,但我仍然怀疑:一个在短时间内用急就章式的方法建构起来的公共政策,能实现真正的公正吗?
汽车与文明的悖论
质疑汽车的人常常爱拿汽车消耗地球的能源来说事,但其实,我觉得问题真的不在汽车本身,何况,当今的汽车在消耗能源和破坏环境方面未必算是罪魁祸首。就石油而言,以人类的聪明,当石油将尽之时,我们肯定可以找到可替代的新能源。所以说毁于汽车,是不是也太抬举汽车了?其实,汽车的悖论反映的是整个文明的悖论。设想一下,我们生活中的哪样麻烦不是由我们现在所享受的让我们沉醉于其中的文明所带来的?就像我们已经离不开空调、手机、电视和互联网一样,我们离不开汽车,而这些最重要的东西又恰恰是最有问题的东西!
把问题捅到文明这样的大问题上,的确有点为我们自己开脱的嫌疑。200多年前,愤世嫉俗的卢梭把刚刚出现的现代文明贬得一钱不值的观点,大家会觉得很偏激;50多年前的逻辑学家兼文明学者罗素就不偏激,他并不一概反对文明的那些成果——他自己就是那个时候有车的英国学者中少有的自驾者,而且他还热爱飞行,他强调的是要审慎并且有节制地利用发达的科技给我们提供的一切,“任何一种对于技术的近乎狂热的情感都是有害的。”但人们对此也很少听得进去,反而憋足了力气要和他们较劲,文明成了一潭搅不清的浑水,它承诺的美丽新世界至今还遥遥无期。
或许,像文明这样高深的问题只能交回给像卢梭或者罗素这样的聪明人来解决了。对于芸芸众生而言,最现实的办法是,实现自己的梦想,做一个成功人士,在拥有一辆车的同时,再养一条狗,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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