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心平气和的谈了谈,也更清晰了
第一,他认为从农村的角度看,丈母娘不应该和女婿住在一起,因为他不是入赘,生女儿的城里人就是绝户。生几个闺女都活该老了没人养。 我提出来结婚时我是裸婚,你没有户口房子工作,也没有彩礼,没有结婚仪式,他认为那是我愿意。我提出来结婚前说过母亲和我们要生活在一起,他说那是当时的想法,现在变了。
第二,他觉得,即便我母亲有退休金和医保,只要和他住在一起,就要服软,要仰视他,要有概念,自己是孤老婆子,无依无靠投奔女儿。至于帮我们看孩子,他不需要,他觉得我作为妻子,上班和带两个孩子不矛盾。我提出,回龙观我婚前的房子他给租出去了,老人去哪里,他说可以去投奔舅舅。回老家去。
至于我们买房子,我妈妈给了60万,他认为,一个城里退休老太是攒不了那么多钱的,这些钱是我给我妈的,我拿他的钱给了我妈,所以他不搭人情。
第三,我婚前的一套房子(婚前还完贷款),他认为也是他的,因为这套房子占用了第一套房子的指标,如果我婚前没有房子,那么再买房也没有那么多税,所以我婚前的房子,他有权利支配。有权租出去,也有劝不让谁住。
第四,他今天所有的成就,和任何人无关,是他命里自带的,我不过是跟着沾光了。
第五,他不做家务在中原农村是常态,中原农村就是这样,男人不做家务。
了解了这么多反而不再纠结,以后也不会讨好式人格, 能过就过,过不了离婚,两个孩子一直我在管,他作为父亲离婚,要给我一个合适合理的抚养费和财产分配,否则我也不会签字 如果他实在不爽,可以分居,不会管他,工资卡留下,我要养孩子。
不再幻想爱情,和过去的恩怨,一切以利益为出发点,惹毛了我,你的这些言论能不能上台面,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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