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占用一点公共资源。
总有人问,明明第一个涉及的经济利益远远超过第二个,为什么我放过了第一个违约的,而揪住了第二个违约的不放,(其实没错哈)。本来我都没想过这个问题,今天我想了一下,可能多少有这么一个原因:
同样是两个刚毕业不满一年的年轻女孩,两个人都比较自我,利己。但是这两个人其实还是有区别的: 第一个人我觉得是人比较任性,就是按自己性子来,但其实人没什么心眼,相对简单。也有观友说:这个女孩脑回路有问题。差不多这个意思,我跟一个脑回路有问题的人计较什么?另外看在父母态度良好的份上,算了。 而第二个其实是个人精,她有着完全不符合年龄的世故和算计,而且把她的算计用在了陌生人身上,认为陌生人就不需要尊重了。道理你都明白但是你如果为了利己而不惜损人,这才是让我更无法原谅她的原因。
我可以原谅一个不懂事的小孩,但是我不能原谅人精的故意。有的时候真不是钱的问题。当然,每个人有自己的处理方式,不理解就不理解吧。
(此文由mummy在2022-10-21 22:58:1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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