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泽园街道孕妇建立《母子档案》须知
本公告自2022年10月31日起施行。(回龙观派出所户籍请查看回龙观街道孕妇建立《母子档案》须知)
1、孕妇本人为本市户籍:孕妇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到户口所在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册。2、孕妇本人为非本市户籍、丈夫为本市户籍:孕妇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原件、丈夫户口本原件,到丈夫户口所在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册。3、夫妻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孕妇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原件、本人在京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电子居住卡的需持打印版截图)到居住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册。4.1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但一方为集体户籍一方为非集体户籍,在非集体户籍一方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册。4.2夫妻双方均为本市集体户籍,应在女方集体户籍所在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册。4.3军人视作集体户籍,属地管理。(军官证不在作为有效证件)孕妇本人怀孕满6周(按末次月经第一天算)持本人医保卡,孕后在医疗机构检查的妊娠化验结果(血/尿妊娠化验结果或B超结果任一即可),血常规,尿常规化验结果到我院国风美唐分中心建册。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7、建册地址:国风美唐分中心二层孕期保健室 (龙跃街10号院二区3号楼、霍营中心小学东侧)。 回龙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风美唐分中心) 位置: 北京市昌平区龙跃街10号院二区3号楼 2、办理《母子健康档案》所需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无效,证件请在办理同时带齐、后补无效。3、孕妇本人到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册,孕妇因病情不能亲自建册者,可由丈夫代建册。4、因龙泽园街道建档人数较多,办理《母子健康档案》所需时间较长,请您合理安排时间,办理当天提早排队,谢谢理解。建册咨询电话:56820191,咨询电话只在法定工作日时间接听,非24小时接听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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