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回龙观国际信息产业基地二期(二) 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
北京未来科学城置汇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回龙观国际信息产业基地二期(二)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使用昌平区史各庄街道、沙河镇国有建设用地,为回龙观国际信息产业基地二期(二)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办理划拨手续,道路建设用地面积35894.92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
二、该道路工程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建成后全部无偿移交给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移交时仍按划拨方式供地。项目用地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或从事其它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三、收回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原产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按规定办理供地手续。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