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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41812 |
魅 力 值:2734 |
龙 币:40214 |
积 分:30156 |
注册日期:2003-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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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5元低收费搭车现象是一种商业行为,事主是否应该在交通事故时做出如下处理以恪守诚信商业原则.
A.把搭车者按约定俗成的口头合同送达目的地.
B.因事主生气不愿让其再搭车,那么是否应该把搭车者送回原上车点,返还车费,提供交通事故
证明(让搭车者到单位有个交待),对耽误的时间做相应补偿.
C.因事主原因(车损坏或心理上等)不让其继续搭车,是否应该考虑叫其他交通工具将搭车者送
到目的地并承担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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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持沉默中........
这个签名不应该被关闭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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