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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撞人事件引发学生大规模聚集
四 川 大 学 文 件
川大校[2004]133号
关于后勤集团东三食堂管理员钟俊酒后驾车撞伤业余自考生后逃逸事件的紧急校务会决定
2004年11月27日凌晨3:00,谢和平校长在行政楼320会议室主持召开紧急校务会,学校领
导杨泉明、罗中枢、刘富德、李虹以及党办、校办、纪委、监察处、学生工作部(处)、
保卫部(处)、团委、人事处、成人教育学院、计算机学院、后勤集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26日晚9:30左右后勤集团东三食堂管理员钟俊酒后驾车撞伤计算机学院业
余自考生马凯后逃逸,从而引发学生群体聚集事件的情况,并形成如下决定:
一、学校全力配合交警部门确认和追究钟俊在校园内酒后驾车撞伤学生并逃逸现场的法律
责任。
二、由于钟俊在校内酒后驾车撞伤学生并逃逸事件性质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影响极坏,
根据《四川大学关于教职工违纪违规处理及工资问题的暂行规定》(川大校[2002]36号)
第六条、第七条有关规定,给予钟俊开除公职的处分。
三、会议责成后勤集团立即就此事件向学生公开道歉,并就此开展内部整顿,加强对干部
员工的法律法规教育和管理力度。会议强调,后勤集团务必从即日起加大三个校区食堂的
监管力度,保证学生食堂菜品的质量和价格,切实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后勤集团领导分工
联系责任制。
四、会议要求保卫处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格控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在一个星期之内,
将望江校区北园、东园学生区、华西校区东园学生生活区建成机动车禁行区,严禁机动车
辆通行;三个星期内在校园交通主要通道增加减速带,严格控制车速在20公里/小时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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