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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讨厌“猪头三三”的所谓“博爱”言论。不过你自己博爱可以,这是你的权利。
我和LP都喜欢小孩。
但我们都觉得,有的小孩就是让人讨厌,如果家长不加以管教,将来也很可能是个惹人厌的人。他(她)自己的家长无条件地爱自己的孩子是他们的权利,让别人也同样纵容是不可能的。
人生下来就是自私的,但受到良好的教育(初期主要来自家长和其他身边的人,以后来自家长、学校、朋友和社会)懂得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如何和别人共处,就会成为社会的一员。如果对孩子的要求无限制地满足,他(她)对自己、对社会的认识会是一种被弯曲的,将来如何和家庭以外的人友好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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