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在北京朝外被打成终生伤残,打她的男生差一个月未满14岁
小女在朝外初中部就读,因为在班里年纪最小坐在第一排。上个月18号中午被班里面的一个男生先是抡耳光,然后用铁饭盘击打面部,导致上唇广泛肿胀,缝合创口长3.5CM及0.8CM(司法鉴定原文)。一颗牙被连根打飞了5,6米远,另一颗门牙亚脱位。医生病历写明“预后差”。 医院的护士看到女儿的伤情惊掉了下巴,不敢相信一个初中生能下这种死手。 女儿被打伤时用了一整卷纸巾接血,等我赶到学校的时候,大部分的血都被嚓掉了,只看到的孩子校服上都是血,嘴被打嚯了。 打她的S同学我们早有耳闻,经常骚扰耍赖打人,专捡女生和比他弱的男生欺负,所以班里女生都躲着他,全班都讨厌他。撒谎经验丰富,事发当日一问经过就说懵了不记得了。 打人的s同学妈妈当天说,是因为S周末被家长收走了手机pad,好几天都很暴躁,无法控制自己,所以才会这么下死手打人。 这说法实在让人无法接受,心情不好就可以把同学暴打成终生伤残,外加脑震荡,耳鸣,那他下次心情不好时候呢,是不是会随意杀人? 以上这些还不是重点,事情到这里还只是一起平平无奇的校园暴力事件。事发后S同学及家长的表现才让人瞠目结舌。 事发一周S转班后非常得意,自称“餐盘战神”,到了新班级,第一天中午就抄起饭盘炫耀。第二天又开始欺负新班级的同学。第三天把学校消防通道的玻璃打了。 S父母开始口口声声说抱歉,但是给我们发的信息都是律师标准模板,给出的方案是我女儿50岁时治疗仍然可以找他,同意治疗方案就可以报销。而后又说没钱,直到前几天完全失联。 这时候才知道S长期打人撒谎欺软怕硬根源在哪里,家庭给他的耳濡目染是人渣的最大催化剂。 事发至今一个月北京市朝阳外国语学校都未给校园欺凌事件受害者一个正式的书面答复。 至此事件并没有完结,我会持续更新。如果有可能,给以后也被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的孩子们趟出一条维权之路来。可能有点土,我记得有首小诗: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 下附事件经过时间线: 10月18日中午12点半,我接到班主任老师电话,号称孩子在学校和别人打架,磕掉了半颗牙(事实是一颗全脱出,一颗亚脱位。全脱出是最严重的一种牙齿损伤,指牙齿受到外力完全脱出牙槽骨,包含牙根),让赶快到学校带孩子就医。因孩子在班里年纪最小,坐在班级第一排,平时就胆子很小,见到陌生人都不敢说话。接到电话后我焦急的同时又很疑惑,孩子怎么会和别人打架?我急忙赶到学校时正好S妈妈也到了学校门口,她见到班主任老师第一句话是“我们家S又惹什么事了?” 就医途中和就医过程中,S妈妈解释,因为周末没收了S的手机pad等电子设备,导致S异常暴躁,无法控制情绪。班主任老师一直对我女儿说她是个善良的孩子,游说她原谅S,多次和我说S很瘦小老实,但其实在过去一年多我对S的情况早有耳闻,S身体很壮练体育,经常骚扰耍赖打人,专捡女生和比他弱的男生欺负,所以班里女生都躲着他,我的女儿与S素无交集。 从医院返回学校后进行的沟通(德育主任、年级主任和班主任老师在场)。因为过程中班主任描述的事件细节与我们向女儿了解的有很多偏差,我们当面进行了质证,包括S用铁饭盘殴打前还有先用掌掴右脸的情况,该情况得到了年级主任的确认,才还原了真相。包括牙齿是在哪里找到的,班主任说牙是在接血的纸里找到,经过我们反复核实,是班级一位男同学在数米之外黑板边的地缝里花了20多分钟才找到。基于我们了解的事实真相与学校给的反馈有很大的差异,我们明确提出的第一点要求是完整还原事情真相。但后来一段时间,班主任做为此事件中学校方第一责任人,学校没有采用回避原则,始终主导事件的调查,负责采集学生的证词。女儿是坐姿,前方腿部有课桌遮挡,逻辑上就很难攻击对方,对方是站姿打耳光和抡铁饭盘。事发当天S写的书面材料说自己懵了过程都不记得了。 我们向学校提出报警,学校给出的意见,如果报警学校仅公对公沟通过,不再与我们沟通协调。考虑到孩子还要在朝外上学,对方未成年,当天未报警。 10月19日,白天继续医院专家会诊,护士说13岁男生得下多大死手能打出这样。晚上首次见到S父亲孙*翀,听到的是没有诚意的态度。提出付三万医药费,关于后续治疗,他们同意的方案,可以找他们报销。我们两点质疑,一个是需要终身治疗几十年后哪里去找对方,二是对方的所谓他们同意的方案情况下报销,对方反复提正畸方案,门牙松脱,门牙大小和旁边牙不一样,无法正畸。S父母离开学校,我已经哭的难以呼吸,在现场向学校提出如下打断腿方案,虽然我们女儿需要终身治疗无法完全康复了,我们要求S父亲孙*翀本周把让儿子腿打骨折到躺床上三个月的程度,他受到真正教育我们就认了。后续没有获得对方的同意。 10月19日深夜,基于对方律师口吻的措辞和态度,很多亲朋好友提醒我们尽快报警,避免证据时间太长后不再清晰。而学校继续坚持受害方必须提出一个赔偿数字,协调不成再报警。孩子爸爸提出赔偿100万吧,他们家肯定不会同意,我们就可以报警了。 10月20日,本来约定下午四点与校长见面,结果下午第一节课发生了科任老师在课堂对全班同学发表了颠倒正常价值观的观点,我们通过网课听到马上向学校进行了投诉。然后报警,朝阳分局刑警指着摄像头要求调取监控,校长说没开没有监控。报警后第二次见到S父亲孙*翀,各自笔录没有交流。 10月21日和23日两次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要等医院复查结果,等待。 10月30日,S转班后非常得意,自称“餐盘战神”,到了新班级,第一天中午就抄起饭盘炫耀。第二天又开始欺负新班级的同学。第三天把学校消防设备的玻璃打了。 11月1日,进行医院复查。 在等待过程中的这段时间里面,我们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最高检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反复向学校、教委、派出所、司法局、纪检委、检察院、公安局法制科,街道办事处,朝阳区政府等单位,表达我们的唯一诉求,将造成严重后果,事后还不知悔改的S送入专门矫治学校教育。 11月9日,拿到司法鉴定结果,第三次见到S父亲孙*翀,各自拿结果没有交流。学校召集派出所和居委会说明情况,转述了S家提出一颗牙10万的赔偿方案,如果不够可以去医院做后续治疗方案费用评估。 11月10日,朝阳教委领导联系我们,建议学校及双方家长共同去找本次治疗医院的医生和医务处评估,出一个书面费用评估方案,双方签字。 11月13日晚学校经过三天的联络沟通,对方终于答复,对方又不同意签字后共同去做治疗费用评估了。 11月16日,我们把咨询了治疗医院医务处和专家的治疗方案和费用清单发给了朝阳教委。 我们从来没有得到S家确认的方案。遇到三次,只在事发第二天交流过一次。S妈妈郭*婷加了我的微信,发过四次律师模板式的说辞,10月23日开始S妈妈郭*婷就不再接听语音电话,也没有其他联系了。 11月17日下午,派出所给了书面的案件处理决定书,我们反复确定,答复这是派出所处理的最终处理结果了。 11月17日晚上我们将遭遇发在水木论坛。 11月18日晚上,派出所通知我们,需要更换一份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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