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处理纪实---北京朝阳外国语学校是这样践行校园暴力
孩子最近一周多持续失眠,多日凌晨五点才入睡,紧张焦虑,掉头发。面诊儿童心理专家,告知是PTSD的典型症状,创伤一个月是第一个PTSD的高峰期。施暴者家庭持续各种花样拖延和学校对施暴者的公然偏袒,给她带来了更大的二次伤害。目前已经停课在家没去上学。 事发当天,学校与我们沟通中,反复强调朝外对校园暴力零容忍。 学校从事发伊始就蓄意引导成互殴事件。第一时间班主任就对证言进行了引导,有一份证言上写我女儿先扇了S耳光。我们对此进行了质证,一个坐姿的女生如何打到站姿男生的耳光,这一点当时获得了所有在场人的认同,其他人的证言也验证了是S打我女儿的耳光。其他证言也受到了类似的引导。事实情况是S先碰倒了我女儿的杯子,不但不道歉还对我女儿进行语言侮辱。其他同学帮忙捡起了杯子。我女儿坐姿转身拿饭盒,S就蓄意用胳膊肘撞了我女儿后背,女儿说你有病啊,回身时脚踢到了S的鞋。S就先扇耳光,还觉得不够,又用铁餐盘击打面部。这就是详细的事发过程。 班主任在事发第一时间向我们描述的事件细节与我们向女儿了解的有很多偏差,我们当面进行了质证,包括遗漏了S用铁饭盘殴打前还有先用掌掴右脸的情况,该情况得到了年级主任的确认,才还原了真相。包括牙齿是在哪里找到的,班主任说牙是在接血的纸里找到,经过我们反复核实,是班级一位男同学在数米之外黑板边的地缝里花了20多分钟才找到。基于我们了解的事实真相与学校给的反馈有很大的差异,我们明确提出的第一点要求是完整还原事情真相。但后来一段时间,班主任做为此事件中学校方第一责任人,学校没有采用回避原则,始终主导事件的调查,负责采集学生的证词。 事发当天S说自己懵了过程都不记得了,但看到证词后的第三天后提出他的膝盖有淤青。我们现场进行了质疑,我女儿前面有桌子不可能提到S的膝盖这么高的部位。 刑警看到教室内有摄像头,要求学校提供现场视频,但高校长说摄像头未开,学校无法提供给现场视频。 事发当日,据S妈妈的解释是周末收走了S的pad手机等电子设备,所以异常暴躁无法控制自己,但是这个解释我们实在无法接受。S心情不好不能成为下死手打人的借口。 报警当场质证时候,刑警、民警、学校主任、班主任、S监护人和我现场均认可了质证结论单向殴打,派出所在11月17日第一份决定书中也将此案件定性为施暴者对我女儿的单向殴打没有疑义。向我女儿先动手方向去引导发生在11月17日晚上事件上网之后。包括最近两天,经过蓄意引导,终于第一次有多个同学询问我女儿真是她先动手的吗?过去的一个月没有其他人这样认为。 我们都理解,“他先动手、他们家讹人、他们家闹事“,这是校园欺凌受害者家庭必然收获的三件套。 班主任对S的情况是非常了解的,事发当天S妈妈见到班主任第一句话是“我们家S又惹什么事了?” 在送医途中和医院里班主任反复向我女儿引导,说我女儿是个善良的孩子,要求让我女儿谅解S。在送医途中,反复向我强调,S特别老实,身材瘦小。但是事实上S是个身体很壮,练体育,是班级里面唯一一个打女生的男生。 11月20日,班主任与任课老师交流之后,任课老师在下午一点课堂上发表了施暴者有理,挨打者别惹事。老师当时没有意识到我女儿被打伤后还坚持在上网课,我也在旁听。事后任课老师在我们投诉之后向我们进行了另外一个版本的解读,解释称自己说的是另外两个同学。 学校从事发当日和次日多次要求我们先不要报警,说对方未成年,而且如果我们报警,学校将只负责公对公沟通,不再与我们沟通。学校希望降低事情影响是非常自然的,但像朝阳外国语学校这样系统性的引导比较少见的。 我们与高校长就此事件进行过一次正式沟通,除了解释学校发铁餐盘用了多年第一次出事,给我们的方案说教委给学校上了保险,让我们可以拿治疗收据给学校走保险公司报销。 10月26日,我们到朝阳区教委反应情况,教委现场电话向刘主任核实情况,我当面进行了录音,刘主任电话中承认学校老师存在言行不当行为。教委领导要求学校组织一次有广泛代表性人员参加的委员会来讨论此事件的处理。 学校在事发后之初对没有对S做任何处理动作,直到我们强烈投诉、反复投诉、再书面投诉之后,才安排对S进行停课一周。一周之后学校没有通知我们,直接给S进行了转班,当天我们从新班级家长得知其转班情况。德育刘主任给我们的解释,S已经写了悔过书,S家长表态非常好愿意接受记过处分,学校认定S和S家庭认错态度良好,已经进行完了教育。而我们提出的诉求,德育刘主任都要内部向高校长汇报,然后告知我们学校的决定。包括我们提出的全校范围内公开批评公开道歉,记入德育档案的要求,一直未予答复。 我们向刘主任表达了,在受害人没有原谅施暴者之前,学校单方面反复强调施暴者家庭认错态度好,是非常不合适的,无法促成问题解决,我们没有看到施暴者家庭除了口头道歉,和故意花式拖延,任何有诚意的悔过行为。 10月30日,S转班后非常得意,自称“餐盘战神”,到了新班级,第一天中午就抄起饭盘炫耀。第二天又开始欺负新班级的同学。第三天把学校消防设备的玻璃打了。我们将这样的情况向刘主任投诉,问刘主任是否能保证S同学以后不再打人,刘主任虽然很生气但也表示无法保证。但此次投诉之后,学校开始安排对S所在新班级全体同学下达消息封锁令,班级间不允许相互打听,课间不允许接近,同学不许讲相关情况。 11月9日,刘主任组织派出所和居委会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向我们通报会议结论。在辩论的过程中,刘主任淡定的表示,“你知道吗,我们学校里面问题学生很多,难道每个都送工读学校吗?“(双方都提前互相告知进行了录音)。基于我们现场非常充分的理由,当着派出所和居委会的面,刘主任只得现场答应学校内部再讨论。之后再联系,刘主任不再承认需要讨论。会议纪要及告知书可见附件。告知书无校名,无落款,无盖章。我们反复拨打12345要求学校提供盖章决定用于行政诉讼,学校不予提供。 11月10日早,我们来到朝外高中校部来广营校区,希望面见王秀彩校长和郝又明校长,被门卫告知郝又明校长已退休好久不来,王秀彩校长今天在但我们不能进入,我请求门卫将书面材料转交王秀彩校长,门卫说这种材料他不敢送。我再三请求后,门卫答应先放这吧。当天下午我们通过EMS将材料发送给王秀彩校长和郝又明校长。EMS显示已接收,但未获答复。 事件处理过程中,我们原来以为是我们希望还原事实真相和严肃处理施暴者的要求有些过分,所以学校如此强硬和推卸责任,但是在我们接触了数年来朝外发生的其它校园暴力及校园欺凌受害者家长后,得知这是朝外的一贯处理方式。 网络可见材料如下: 该网址不再展示 该网址不再展示 该网址不再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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