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匹夫
匹夫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居民
经 验 值:9
魅 力 值:17
龙    币:40
积    分:24.1
注册日期:2004-12-23
 
  查看匹夫个人资料   给匹夫发悄悄话   将匹夫加入好友   搜索匹夫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匹夫发送电子邮件      

『原创』对现行《物业管理条例》及业主委员会成立办法的质疑及解决办法!
人民安居乐业是社会稳定的最根本保证,而安居又是人民生活的最低保障。然而,现实当中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直接影响了人民的安居要求,影响了人民的生活质量。因此,有必要对现行的《物业管理条例》及业主委员会成立办法进行一些探究,来解决围绕人民生活的这一难题。

首先,就是对《物业管理条例》称谓的质疑。
根据毛主席党中央提出的党绝对领导军队这一真理原则,我们就不难推论出一定应该是业主委员会绝对领导物业管理公司才对,业主委员会必须是物业公司之上才对,应该颁布《业主委员会条例》才对,而物业管理条例只能是《业主委员会条例》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且,物业管理这个称谓也早就应该改成物业服务才对。(下面文章中一律称为物业服务公司)而现行《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恰恰违背了最基本的真理原则,颠倒了主次,模糊了概念,造成了现实当中业主与应该为业主服务的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矛盾,使本来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变得纠缠不清,问题层出。不但剥夺了业主的正当权利,而且造成了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的对立。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在现实生活当中,一定不会有哪家主人雇了保姆,反而让保姆来管理主人,对主人指手划脚,拳打脚踢的。只要不是用屁股来思考问题的人,都应该清楚一点,是物业服务公司为业主提供服务,而不是物业公司来管理业主。
其实,只要政府职能部门颁布《业主委员会条例》,用法律法规的形式体现业主委员会绝对领导物业服务公司这一最基本的真理原则,其他的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就不会出现这么多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党绝对领导军队与业主委员会绝对领导物业服务公司都是最基本的真理原则,违背了业主委员会绝对领导物业服务公司这一原则,必然会导致矛盾和纠纷的产生,必然会产生业主维权这一可笑却又无奈的事实。希望那些制定条例的职能部门,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角度出发,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制定符合最广大业主权益的法律法规,使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这既是职能部门的一大政绩,又造福了广大人民,也对全国的小区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希望早日见到这样的法律法规出台。

下面是对现行《物业管理条例》中业主委员会成立办法的质疑及解决办法
首先,就是对投票权人数所占百分比这一条例的质疑。这是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中最根本的障碍。
业主委员会不是等同于政党组织、行政组织和团体组织,业主本身是一个松散的、无组织的个体,(说白了,就是一盘散沙)而不是组织中的个体。这种松散性、无组织性必然决定了不能采用百分比投票这一形式来进行选举和决议,而且,通过百分比投票这一形式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和各种决议,也不能普遍的代表最广大业主的权益和意愿。这种百分比投票方式所暴露出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在各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中都是存在的。
例如,业主召集困难,业主连候选人是谁都不知道,投票过程中的舞弊现象严重,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合法性遭到质疑,有些业主干脆连选票都没收到过,等等,总之,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就像物业服务公司导演的一场闹剧,而被选出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必然就成为这场闹剧的小丑,甚至是傀儡。这样成立的业主委员会还怎么能代表最广大业主的权益?这也说明了为什么现在出现了这么多的业主维权事件。这些本来是不该发生的。就是因为业主委员会绝对领导物业服务公司这一最基本的真理原则没有确立,再就是因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投票办法是不科学的,不实事求是的,是生搬硬套来的。
其次,就是对入住率决定能否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质疑。
以入住率决定能否成立业主委员会,从根本上就剥夺了已经入住业主的基本权益。这些已经入住但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不但一分不少的缴纳着各项费用,却无法有效的监督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就更别提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因为在法律上单个的业主不是一个合法的诉讼主体,这段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日子,就是一个法律真空,意味着物业服务公司想怎么做都行。这怎么还能使业主的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所以,根据现实情况,我们也要用与时俱进的态度,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制定更合适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办法。以下关于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办法,只是个人的见解,只做抛砖引玉的尝试,希望有识之士能够提出更好的办法。
由于业主是无组织、松散的个体,那么以业主所居住的范围,采用层层推荐或自荐的形式来成立业主委员会应该是比较合适的办法。具体方法如下:(以回龙观社区为例)
首先是以每栋楼的立厅所在单元为最基本的选举单位。(理由是每栋楼的立厅单元具有相同的面积和结构,供水、供暖和供气的管道也都是贯穿立厅单元,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从每个立厅单元之中推荐或自荐一名业主成为本立厅单元的代表,(代表本立厅单元的权益),再从每栋楼的立厅单元代表之中推荐或自荐一名业主成为本楼的代表,(代表本楼的权益),本楼的代表也就是业主委员会委员,再从业主委员会委员之中按一定比例推荐或自荐出业主委员会常务委员。这样就形成了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在此基础上成立业主委员会。
这种层层推荐或自荐的形式,体现了易操作性,公正公平性和代表性。推荐或自荐的委员是真正代表了最广大业主的权益,使最广大业主的意志能够及时、真实的得到体现。业主委员会的组织结构也能更好的服务于最广大业主,符合民主集中制原则。

对未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公司的展望
业主委员会由最广大业主合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是代表最广大业主根本利益的组织。业主委员会受最广大业主的监督,行使业主赋予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权利。业主委员会负责合法选聘物业服务公司。业主委员会绝对领导和管理物业服务公司。
业主委员会设有常委、委员(楼委员)、厅委员。部门有财务部(管理公共维修资金,监督物业费用的使用等等)、律师团(负着法律方面各项事务等)、保安部(由退役军人组成,负责安全事务及负责管理协调物业保安工作)等各种部门,各种人员的开支从物业费用中支取(由于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公司的绝对领导和管理,可以使业主的物业费用降至最低,从而节省出业主委员会各种人员的开支)还可以从小区各种盈利资源中支取。
业主委员会常委、委员(楼委员)、厅委员受最广大业主的监督,实行任期制。业主委员会实行网上办公,财政及各项决议公开,工作情况公开。
等等……
让业主真正成为小区的主人。使业主生活在安全舒适美丽的小区,真正实现业主治理小区。
……
2004-12-28 11:20:0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4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