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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听说过吗?上厕所要登记姓名时间--物业称此举是为让居委会承担相应水费
转自京华时报2005-2-22 A32版
本报讯 (记者柳志卿)“上厕所后需要登记姓名、如厕时间、大便还是小便,这样的如厕登记简直闻所未闻。”昨天,昌平回龙观镇龙兴园北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碰到了这样令他们感到荒唐而愤怒的问题。
昨天,记者来到昌平回龙观镇龙兴园北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共用的办公楼。一名居委会工作人员从厕所小便出来后,被厕所旁边办公室一名保洁人员叫进去登记。这名居委会工作人员这样填写了表格:“下午4时××分,×××(姓名),小便,2分钟”。记者在登记本上看到,这样的记录已有20多条。一名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说,他宁愿到办公楼外的厕所如厕,也不愿接受这样的“侮辱”。居委会主任张女士说,这种情况是昨天上午开始的,“物业公司的马经理叫了一名保洁员守着厕所,不登记就不让上厕所”。
龙兴园北区物业公司马经理称,此举是为了估算居委会人员的月用水量。“整个办公楼都是物业公司租下的,已经无偿为居委会提供了办公用地,没有义务为居委会承担水费。我们每月需要支付1000多的水费,居委会从去年1月搬进后都没交过。”马经理说,物业曾和居委会商量要求其承担一定份额的水费,但没有得到居委会的回应,“登记就是为了估算他们的月用水量,也是为了让他们承担相应的水费”。
居委会主任张女士认为此举是有意设置障碍,想让居委会搬离办公楼。因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的关系一直比较差,居委会还与物业公司在小区的自来水供应上也发生过纠纷。至于水费的问题,张女士说这些经费可以由地方政府来承担,目前她已经将此事报告回龙观镇政府请求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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