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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难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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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出台 严管效果尚未可知
信息产业部日前发布了《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此办法将于2005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

该办法规定,国家对IP地址的分配使用实行备案管理。信息产业部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公益性互联网络单位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下简称“CNNIC”)的IP地址备案实施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其他各级IP地址分配机构的IP地址备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根据CNNIC发布的《第1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我国大陆地区的IPv4地址总数已达59945728个。CNNIC作为经亚太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定并由信息产业部认可的中国国家互联网注册机构,召集国内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ISP(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组成IP地址分配联盟,目前CNNIC分配联盟共有129家成员,IP地址持有量为12902400个。

CNNIC办公室主任刘志江对本报记者表示,该办法的出台很大程度上也是基于网络安全角度的考虑,实施IP地址的备案将便于网络有害信息的追踪、处理,有助于信息产业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

刘志江介绍,近年来,不少国家纷纷加强对互联网的监控管理。韩国在去年就发布了《互联网地址法案》,要求申请IP地址必须通过该国的互联网信息中心。

“相比之下,我们只是对IP地址进行备案,申请上仍然没有什么明确限制。”刘志江说。

但上海社会科学院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黄晖认为,信息产业部通过该办法加强网络管理的目的很难实现。

黄晖表示,目前许多上网的单位和个人均采取代理上网的方式,一个IP地址下面可以代理无数个IP地址,因此把上网责任人与IP地址挂钩的想法很难实现。

“通过该办法顶多只能确定责任者的大致区域。”黄晖说。

黄晖同时认为,国家应该专门成立相关机构,负责信息安全和管理的工作。“对互联网的管理应该更多使用技术手段,而不能只通过行政手段。”

截至发稿时,信息产业部尚未对本报记者的采访要求作出回应。(许金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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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你手里现有的相机,器材上无止尽,浮云... *^__^*
2005-02-23 11:27:5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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