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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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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郁闷:分裂国家罪可判死刑 组织策划者囚终身
新军事网讯 为遏制台独分裂行为,北京曾一度计画制订「国家统一法」,但考虑到「国家统一法」意味承认两岸分治现状,後来决定改为制订《反分裂国家法》,凸显台湾与大陆都是中国的一部分。而现行中国刑法中,分则的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就有十二条法律惩处「分裂国家」罪犯,最高刑罚是判处死刑。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分裂国家」罪的刑罚有明确条文。刑法一百零二条规定: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组织策划者囚终身

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以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第一百一十三条,刑法又规定,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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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抗倭从我作起,身边小事作起:支持国货,抵制日货;上好每一班,种好每亩田,站好每一岗,上好每堂课,进好每批货。
2005-03-02 13:17:34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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