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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不如卖的精——看看保险公司怎么“黑”住院医疗险的客户
小儿现在3岁,去年8月入幼儿园,由于不适应幼儿园生活、苦闹严重,10月发现有疝气迹象。去儿童医院检查说迹象不明显,必须让医生看到斜疝坠出,方能给给开确诊单,然后才能约手术。为此,我们去儿童医院看了三次,包括一次夜间急诊,终于在斜疝坠出时让医生见到,做了确诊。
春节后在儿童医院外科一日病房入院实施手术,共花费1700元。想起曾给孩子上过一个新华人寿的大病附带住院的保险,就报案要求理赔。在保险员拿走一切手续后,理赔部今天发过来消息说:“斜疝属于先天性疾病,保险公司免责,不予理赔”。
追问其所以,答复我说斜疝属于先天性疾病这是常识。
为此我回复它三点:
1、请拿出相关法律条文或保监会条款,说明斜疝属于先天性疾病,保险公司免责,不予理赔。
2、或者另外举证,证明我儿一出生就患有斜疝。
3、同样是住院附加险,中国人寿对先天性疾病也免责,但对于腹股沟斜疝却可以赔付,并以13日住院期为上限,可见腹股沟斜疝有非先天之说,请解释同行的做法。
现仍在斗争中,
我想说,保险公司有时很卑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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