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冷若冰淡如水
冷若冰淡如水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5354
魅 力 值:6924
龙    币:18747
积    分:11227.7
注册日期:2004-10-02
 
  查看冷若冰淡如水个人资料   给冷若冰淡如水发悄悄话   将冷若冰淡如水加入好友   搜索冷若冰淡如水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冷若冰淡如水发送电子邮件      

★ 宝洁自曝实验秘密 工商部门初定SK-II虚假宣传 ★ (转载)
--------------------------------------------------------------------------------

  “使用4周后,肌肤年轻12年,细纹减少47%,这是个明显存在误导成分的虚假宣传。”昨日,江西省南昌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办案人员肖冰言之确凿地告诉记者,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我们感到不可理解。”对这个初步认定,宝洁集团公关总监裴逸群显得颇为惊讶,她还首度向本报记者自曝实验秘密,并称举报人“动机不纯”。

  而武汉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既然具体办案人员认定其属于“虚假宣传”,从事实上来说基本已定性,最终更改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从法律程序上说,应该以工商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书为准。

  宝洁自曝“实验秘密”

  3月8日,南昌工商局“暂扣”了在南昌凯美百货销售的12支SK-II涉案产品及32本广告宣传资料。“因为此类宣传明显缺少法律依据,也不可能存在法律证据。”肖冰解释,比如最简单的一点,就是没有明确规定使用年龄段。至于安全问题,肖冰表示正在向有关部门了解,现在还不能确定其中所含的氢氧化钠成分是否对人体有害。

  此外肖冰还表示,对涉案产品的包装问题也还不能定性,因为应销售商要求,他们对产品进行了封装处理,要等SK-II相关人士到场,才能拆封。

  上海汇达丰律师事务所有关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广告法》有明确规定,不能对产品的性能和效果进行夸大宣传。但对具体的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到底是否构成“虚假宣传”,要看其功能效果到底如何,是否夸大宣传则要经过工商局最后核准。

  “这个产品经过系列安全检测,通过各种检验审批,符合各项法律法规。”除了再次向记者强调连日来在众媒体上发出的声明之外,裴逸群还向本报记者透露了“使用4周后,肌肤年轻12年,细纹减少47%“的实验秘密:实验仪器为日本研制的BIS肌肤测龄仪。SK-II紧肤抗皱精华乳在日本经消费者使用,后经仪器收集和计算,发现参与测试的消费者的平均肌肤年龄减少2.99岁,最好效果的使用者年龄减小12.06岁。减少细纹47%也是同理测出。

  “消费者可以不相信仪器,但绝对不能说我们是虚假宣传,国家法律并没有规定不能用仪器来测试年龄,也没有规定用什么仪器来测试年龄。总之我们有数据说话,就不能说我们是虚假宣传。”裴逸群表示。

  举报人“寻而不得”

  裴逸群对整个事件过程持有两点质疑。

  “作为消费者,使用产品不适,不是第一时间联系厂家咨询与请求指导,而是通过媒体进行系列炒作,还特意嘱咐报道记者对宝洁方面保密自己的联系方式,这点让人感到非常奇怪。”裴逸群表示,没有经过接触与皮肤测试,他们不知道那位消费者是否是使用SK-II产品而出现皮肤问题,也不知道其使用的是否是真正的SK-II产品,他们至今还在努力寻找江西吕姓消费者。

  “此外,她聘请的所谓代理律师,经我们了解,实际上只是一名自由人。”此是裴逸群质疑之二。

  肖冰对吕姓消费者的一些行径也表示“怀疑”,他向记者透露,吕姓女士先是直接到江西省工商局投诉,后被省局转到南昌市局解决。。肖冰还称,吕女士于8日自行召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并擅自把肖的电话告诉各媒体记者,导致肖近两日每天都会接到10余个长途电话,这让肖感到”她应该有自己的个人目的。”

  “这实际上只是一个普通案件,但可能由于媒体关注和涉案品牌知名度,受关注度尤其大。”肖冰称,近两年,化妆品投诉不少,但多是一些不入流,如一些小美容院使用的产品遭遇投诉较多。

  据记者了解,江西工商局没有与其他地方工商局连手调查SK-II涉案产品。上海市工商局办公室一女性工作人员昨也向记者证实,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查处SK-II相关产品的通知。记者致电上海、武汉等地商场人士,他们多表示目前并没接到相关整治通知,相关产品销售目前尚未受到明显影响。

  而一个背景是,近年来,雅诗兰黛、兰蔻、SK-II、倩碧、香奈尔、CD、资生堂七大国际顶尖化妆品品牌纷纷入驻中国,目前在消费增长快速的中国市场正上演激烈的“争夺赛”。

原文:该网址不再展示
2005-03-11 15:19:3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73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