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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窍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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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列主义悖论:首先,感谢胖墩儿的赐教!遇到这样的对手实在难得!真是四生有幸!其次,
《形式逻辑》我真没学过,《数理逻辑》倒是看过一点儿,当然目前我还不知道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1.关于你概念角度的回答的疑问:
“马列主义——真理是相对的”这是一个断言;
绝对真理做成一个集合;
相对真理做成一个集合;
问题:该断言属于哪个集合?
此处无逻辑错误!

2.推理角度的疑问:
此推理过程没有问题;
得出悖论也没有问题。
为避免此种悖论的产生,数理逻辑对集合进行公理化,即所谓的Zermelo-Fraenkel(+Choice)公理系统,从而渡过了所谓的第三次数学危机!《形式逻辑》中是如何处理此处的不清楚。

问题之关键:
1.绝对真理是否做成一个集合?
2.相对真理是否做成一个集合?
3.如果二者做成集合,那么绝对真理集合与相对真理集是否有交集?

解决问题的关键:
辩证法的诡辩之处恰恰在于对上面三个问题的否定回答!没有绝对真理、没有相对真理、有既是绝对真理又是相对真理的真理!

结论:
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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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了,坏人也是好人;
不理解,好人也是坏人!
2005-03-18 07:55:1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0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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