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强烈谴责东方直通速递公司
等 级:居民
经 验 值:19
魅 力 值:26
龙 币:60
积 分:38.6
注册日期:2005-03-25
公平还是要讲的。
但最起码的公平是要讲的。试用三天,没花他们一分钱,却给他们创造了利润,到头来还不给钱,是无论如何说不过去的。
--
前些天,在这个网站上看到有名叫孟泽的人发了一个招聘速递的帖子,去应聘后说有一个星期的试用期,试用期无保底工资,送一份是1元。干了三天,送了22份,不想再干,谁知这家公司竟然以未干满试用期不结工资。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对此表示强烈的谴责。
2005-03-25 11:12:47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2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强烈谴责东方直通速递公司
-
强烈谴责东方直通速递公司
(357字节 阅读:65次 跟贴:7 2005/03/25 10:59)
二十二块钱也要赖帐?太小气了(空)
-
Seamus
(阅读:35次 2005/03/25 11:02)
有很多小公司都有这个规定的!!试用期不满人走不给工资很正常的.我们不要谴责谁对谁错,员工与老板之间永远是对立的.(空)
-
骑着扫帚到处飞的巫婆
(阅读:80次 2005/03/25 11:06)
公平还是要讲的。
-
强烈谴责东方直通速递公司
(162字节 阅读:22次 2005/03/25 11:12)
要让这样的公司在法制社会无立足之地(空)
-
强烈谴责东方直通速递公司
(阅读:45次 2005/03/25 11:19)
支持!顶(空)
-
田边菊
(阅读:25次 2005/03/25 11:25)
谢谢。(空)
-
强烈谴责东方直通速递公司
(阅读:27次 2005/03/25 11:28)
再顶(空)
-
强烈谴责东方直通速递公司
(阅读:21次 2005/03/25 11:55)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
忘记密码
注册
)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