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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商业企业鞋类商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商务局网站 日期:2004-07-03
关于印发北京市商业企业鞋类商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商秩字〔2004〕10号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各区、县商委(经贸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分局、消费者协会,各有关商业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商业流通领域市场经济秩序,引导商业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努力创造良好的消费服务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商务局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商业企业鞋类商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 京 市 商 务 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二○○四年五月十九日
北京市商业企业鞋类商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鞋类商品的经营管理,提高鞋类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规范市场流通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经销鞋类商品的商业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经营者)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经营者应当建立鞋类商品的质量管理制度,设置鞋类商品质量管理机构或配备质量管理人员,负责鞋类商品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 经营者选择确定供货方前,应当审核供货方经营资格,对供货方营业执照、注册商标证明、代理期限等审核并留存相关材料,必要时对供货方进行实地审核。
第五条 经营者进货时,应当要求供货方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书,商品质量检验报告。内容包括:鞋类商品的名称、厂名、厂址、规格、型号、质量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出口转内销及进口的鞋类商品,外包装必须有中文标识,并标明原产地(国家/地区),以及代理商或进口商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第六条 鞋类商品的标识应当符合《皮鞋产品标识标》DB11/095—1998(北京市地方标准),出售的鞋类商品标签上应当标注商品名称、产地和规格型号。无厂名、厂址、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鞋类商品,经营者不准进货和销售,禁止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第七条 鞋类商品陈列要整齐美观,陈列设施要稳固、安全、清洁,与购物环境相协调。要提供与鞋类商品销售相适应的服务项目或条件,便于消费者挑选、试穿、购买。
第八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鞋类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营业人员要掌握经营鞋类商品的基本知识,要热情、诚恳向消费者介绍有关鞋类商品的特性、穿着、保养,以及售后服务的有关事项等。
第九条 经营者销售的鞋类商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鞋凭证(单据),承担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不得拒绝消费者对购鞋凭证(单据)的索求。
第十条 经营者销售的残次品、等外品应当不影响消费者的正常穿用,并在鞋包装盒、购鞋凭证(单据)和店堂告示上向消费者明示,不予明示的承担“三包”责任。
第十一条 鞋类商品依据经营者与消费者协商,以双方当事人认可的形式约定,“三包”期限不得少于90日;没有约定期限的,不得少于180日。
第十二条 鞋类商品的“三包”从售出时开具的购鞋凭证(单据)所标明的日期计算有效期限。经过修理的,扣除修理所占用时间,重新更换的,从更换之日重新计算期限。
第十三条 鞋类商品售出7日以内出现帮面裂、帮脚裂、严重泛硝、明显变色、脱色;鞋跟变形;前帮明显松面、涂层脱落或龟裂、帮面接触地面磨损;勾心软、断或松动;外底或内底裂、断或凹凸不平影响正常穿用等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当负责一次性原价退货,或由消费者选择决定修理、更换。
第十四条 鞋类商品售出7日以后15日以内,出现第十三条所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由消费者选择决定修理、退货。
第十五条 鞋类商品售出15日以后,在“三包”期限以内,出现第十三条所列的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不易修复或不可修复的,或修复后影响穿着和美观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由消费者选择退货。
第十六条 在“三包”期限以内出现开胶、开线、鞋跟松动、掉跟、坏拉锁、露钉头等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当承担修理责任。
第十七条 鞋类商品因质量问题需要修理的,修理期限每次不得超过10日;送生产厂家或外埠修理的,修理期限每次不得超过20日;超过修理期限的,每日按购鞋金额的5%补偿消费者。经过修理的鞋类商品,应当在购鞋凭证(单据)上注明所修理的部位、日期。在“三包”期限内,修理两次后仍出现同样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第十八条 鞋类商品在“三包”期限内经过修理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实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额根据修理部位,兼顾购买时间,由双方按照购鞋金额的比例协商解决:装饰物,10-20%;开胶、开线、鞋跟松动、掉跟、坏拉锁、露钉头,20-30%;帮面裂、帮脚裂、严重泛硝、明显变色、脱色;鞋跟变形;前帮明显松面、涂层脱落或龟裂、帮面接触地面磨损;勾心软、断或松动;外底或内底裂、断或凹凸不平,30-50%。
第十九条 鞋类商品在“三包”期限内更换的,因无同型号、规格,且消费者不愿调换其它型号、规格的,经营者应当负责原价退货。
第二十条 鞋类商品售出后,在10日内未经过穿着,不脏、不残、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消费者可持购鞋凭证(单据)选择决定更换或退货。
第二十一条 经营鞋类商品应当明示“三包”承诺的内容。购鞋凭证(单据)标明销售日期、品名全称、金额等有关内容。因正常穿着出现质量问题的鞋类商品,消费者可在“三包”有效期内,持购鞋凭证(单据)修理、更换、退货。
第二十二条 鞋类商品出现下列情况不实行“三包”:
(一)超过“三包”有效期限的;
(二)已标明残次品、等外品的;
(三)无购鞋凭证(单据)的;
(四)消费者自行修理的。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设置顾客投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做好投诉记录,调查核实,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公正、合理地解决,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第二十四条 “三包”期限内出现鞋类商品质量问题,经营者应按照“谁销售、谁负责”和“先行负责”的原则办理。对不属于经营者责任的,依法向责任方或供货方追偿。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因鞋类商品质量出现争议需要检测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应当委托具有相关法定资质的专业质检机构检测鉴定。检测结果证明有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用由经营者承担;检测结果证明没有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用由消费者承担。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因鞋类商品“三包”责任出现争议时,消费者可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为鞋类商品经营管理行业规范的基本要求,鼓励经营者向消费者承诺的“三包”责任高于本办法。
第二十八条 商业流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和检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对鞋类产品质量加强监督管理,对制售假冒伪劣鞋类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依法查处。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2005-04-29 10: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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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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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1597字节 阅读:41次 跟贴:35 2005/04/29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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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315揭发它的质量问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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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杏叶儿
(阅读:42次 2005/04/29 09:17)
可是已经修完了,没有证据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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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阅读:25次 2005/04/29 09:19)
沙发,支持!(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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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冰小
(阅读:41次 2005/04/29 09:17)
你太笨了,你要跟小姐发脾气,扬言找商场领导,要高声地,大声地,把其他人的眼球都吸引过来.而且要在他们客流量大的时候才行.比如五一去.不给点颜色是退不了货的.
(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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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梅汤
(阅读:104次 2005/04/29 09:17)
唉!我太软弱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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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阅读:21次 2005/04/29 09:18)
带酸姐去!!不过,为什么不退.明明就是质量问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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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妹妹!
(阅读:50次 2005/04/29 09:19)
带豆妹去,退不了她帮你买下来.(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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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梅汤
(阅读:36次 2005/04/29 09:20)
没错,我买完了,马上用这个鞋的后跟打小姐的头....一直把她钉到地里去...(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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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妹妹!
(阅读:41次 2005/04/29 09:23)
不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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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52字节 阅读:100次 2005/04/29 09:25)
我不管,你叫我不爽,我也不会让你好过,钉进去后就打110来拔她....然后带她去看病...然后偶投案自首...然后,五一有人管饭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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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妹妹!
(阅读:88次 2005/04/29 09:26)
局子里管饭可不是白吃,要钱的!据说还不便宜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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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阅读:97次 2005/04/29 09:28)
靠,讲不讲义气啊..偶是为了你进的局子.你还不来给偶送饭??(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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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妹妹!
(阅读:40次 2005/04/29 09:39)
我想送,就怕人家不让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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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69字节 阅读:51次 2005/04/29 09:56)
这还差不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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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妹妹!
(阅读:32次 2005/04/29 09:57)
(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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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梅汤
(阅读:31次 2005/04/29 09:25)
一定向酸姐好好学习!这次就当花钱买教训了,在斗争中成长!(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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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阅读:50次 2005/04/29 09:21)
不用象我学习,站在马路上找个泼妇当老师就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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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梅汤
(阅读:94次 2005/04/29 09:24)
支持一下。(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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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好合
(阅读:41次 2005/04/29 09:20)
这个牌子,偶没听说过呀 我以前买的百丽一双靴子,拉锁不好,也不给换,只能修,修完以后还行吧。好像是给我换了一个拉锁,能看出痕迹。。(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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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舲风
(阅读:108次 2005/04/29 09:21)
我买斯加图的鞋,鞋跟一周不到就坏了,也不退换,只修,气死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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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
(阅读:41次 2005/04/29 09:26)
北京市规定:修可以,但必须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大概是30%左右(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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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ty
(阅读:40次 2005/04/29 09:30)
主要是因为没有时间跟精米跟他们理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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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妹妹!
(阅读:44次 2005/04/29 09:31)
而且出现纠纷,要做鉴定,还得自己花钱(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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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阅读:45次 2005/04/29 09:32)
其实不应该那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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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ty
(389字节 阅读:37次 2005/04/29 09:37)
收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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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阅读:26次 2005/04/29 09:42)
可是“具有相关法定资质的专业质检机构”在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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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66字节 阅读:48次 2005/04/29 09:46)
反正和他们理论了1中午,他们死活就只同意修,从此以后再不买斯加图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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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
(阅读:24次 2005/04/29 09:37)
我以后坚决不买皮匠世家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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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阅读:116次 2005/04/29 09:40)
这是北京市的规定!去年出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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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ty
(537字节 阅读:33次 2005/04/29 09:35)
具体来源在哪?以后买东西一定拿着这个去(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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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阅读:53次 2005/04/29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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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ty
(8891字节 阅读:38次 2005/04/29 10:45)
收藏!打印出来,以后买东西时候带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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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71次 2005/04/29 10:50)
亏你还是老师哪,投诉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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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律
(7字节 阅读:77次 2005/04/29 09:49)
肯定是你的脚有问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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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须刀
(阅读:41次 2005/04/29 09:58)
还落井下石!(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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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54次 2005/04/29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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