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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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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贷不违约

央行提高房贷利率后,部分购房者头疼了,想出了提前还贷的招儿。提前还贷的人多起来之后,部分银行又头疼了,祭出了收违约金的法宝。近日新华社记者多方采访,从相关各方面解读了提前还贷的有关问题。

  -银行



  提前还贷未形成热潮



  “房贷新利率出台以来,很少有客户前来申请提前还贷。”华夏银行北京亮马河支行行长张志刚4日向记者介绍,“其实,加息对百姓而言,更大意义上的是一种心理作用。当然,我们不会用收取违约金来处理与客户的关系。”



  记者4日走访的银行机构传递出这样的信息,对央行出台的房贷新政策,消费者虽然表现出相当的敏感,但是并没有出现提前还贷热潮。



  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均按照央行政策规定,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锁定在5.51%这一下限利率。“工行的客户群体比较庞大,业务种类齐全,长期的、多方面的精诚合作已经打造出了一直相对稳定的客户群体,一般不会因为利率的一时波动而选择撤离。”工商银行总行一位专业人士说,“目前从各地反馈的信息看,提前还款的不多。”



  来自建设银行总行的消息说,目前各地提前归还贷款的客户很少,总行并没有把这一问题提升到关注度很高的层面。中行北京分行一位客户经理介绍,在其亲自经手的800多名房贷客户中,仅有3名客户想申请办理提前还贷,但还在犹豫中。不过,前来咨询的消费者还是不少。



  中信实业银行有关人士介绍说,“何时还款是消费者的权利,如果采取收违约金的做法,无疑会赶走得之不易的客户。”



  调查数据显示,当被问及“听到房贷利率上升的消息,您的反应如何”时,多数消费者还是选择了按计划还贷。公众普遍认为,工薪阶层一下筹措出大量资金提前还贷不是很现实,更无太大必要。



  -法律专家



  提前还贷不违约



  针对借款人提前偿还房贷是否应支付违约金的争论,记者5日走访了首都部分法律界人士。他们认为,市场行为从法律层面说是一种合同行为。在目前银企借贷关系不良、呆账坏账增加、信用信誉不佳的大背景下,提前还贷在客观上降低了银行的信贷风险,也有利于培养人们的信用意识,不应该视为违约行为。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律师郭耀黎说,从现实情况看,目前一般的借贷合同均未对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应支付违约金作出专门约定。我国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根据该规定,借款人可以选择提前偿还借款,且应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向银行缴纳较少的银行利息。



  郭耀黎说,按照“法无禁止即为许可”的法学原理,在法律和合同未对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作出约定的情况下,不得将该行为解释成违法或违约行为,不应向借款人收取额外费用,更不得以收取违约金方式要求借款方承担过度责任。



  北京纵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惠认为,提前还贷在法律上是对合同的提前履行。尽管我国法律原则上赋予债权人在提前履行的问题上有拒绝受领权,但我国《合同法》第208条的规定,实际上体现了我国法律鼓励借款人提前还款的立法政策。由此,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是为法律所允许的。银行在接受了当事人提前还贷后收取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



  -中消协



  银行无权强收违约金



  对个别商业银行向提前还房贷者收取“违约金”,中消协有关专家5日表示,如果借款合同中没有另行约定,银行无权收取“提前还贷利息”或所谓“违约金”。



  专家认为,原借款合同中,如果有关于提前还贷收取相应费用的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目前,国内购房按揭借款基本上都是不收提前还贷的利息和“违约金”的,这点已经成为事实上的商业惯例。



  专家表示,提前还贷现象可能还会继续。个别银行所采取的收取提前还贷利息或“违约金”的做法,从法律的角度缺乏法律支持;从金融管理和竞争的大环境讲,反映了部分商业银行对风险的预测意识和能力不足,才出现市场变化后,寄望单方面变更、解释合同以解决问题的被动局面。



  -理财专家



  提前还贷要谨慎



  记者约请理财专家算了一笔细账,结果显示,提前还贷会打乱购房者的生活节奏。



  执行新的央行基准利率6.12%的0.9倍,即5.51%后,实际比现行利率5.31%高出0.20个百分点。以购买一套目前市场上销售情况较好、总价100万元的住宅为例,若按照八成按揭贷款,即80万元等额本息法还款计算:15年按揭,月供还款额增加不到85元;20年按揭,月供还款额增加90元;25年按揭,月供还款额增加95元;30年按揭,月供还款额增加也不到100元。



  以10万元房贷为单位计算,按照新利率执行,15年后的还款比现行利率多1903元;20年后多2700元;25年后多3567元;30年后多4495元。这些资金平均消费在15到30年的时间里,不可能影响生活质量和投资理财计划。



  央行这次调息是为了引导消费者对未来的资金价格产生一个合理的预期。现行个人住房贷款是一种中长期贷款,其利率是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的,不能认为不管未来的房价、物价走势如何,房贷利率总是低利率。如果现在把手头的资金全部还给了银行,以后如果再需要大笔资金再向银行贷款时,可能会面临更高的利息成本。



  理财专家建议,对于有稳定收入的消费者而言,每月多支付几十元钱的利息,对实际生活影响不大。如果手中有闲散资金,还能找到其他投资门路,就更不必为每月增加的几十元钱而“捡了芝麻扔了西瓜”;对于手中暂时没有富余资金的消费者来说,也更加不必借钱还贷,将本来十分轻松的还款计划人为转换为一种瞬间的沉重压力。

2005-05-10 11:20:5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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