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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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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就电磁辐射的有关问题专程采访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研究员曹兆进先生。
  针对电磁辐射的健康影响,曹先生说,随着人们的广泛关注和科学的发展,国内外对电磁辐射方面的研究做得越来越多了。目前,国际上关于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影响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长期低剂量的暴露对健康是有危害的;另一观点认为,只有达到足够高的强度才能造成影响。我国电磁辐射研究学者基本上都认为,电磁辐射长期低剂量暴露容易造成健康危害。因此,相关管理部门应该重视电磁辐射问题。
  谈到我国电磁辐射标准较欧美更为严格的问题,曹先生说,虽然欧美的电磁辐射标准比我国标准要宽松很多,但欧美的电磁辐射环境和真正的公众暴露水平实际上比我国要低得多。欧洲曾对其电磁辐射状况做过一次较大的普查,结果显示其辐射水平较低。我国虽然标准制定得比较严格,但因为人口较多、居住比较集中等原因,造成我国公众实际接受的电磁辐射暴露水平比欧美高。
  当记者问曹先生若在小区或居民区附近建变电站或架高压线对他们有没有影响、影响有多大时,曹先生说,他们对这类邻近居民区的高压线、变电站做过检测,无论是电场强度、磁场强度都没有超标的,而且比标准限值低很多。但曹先生强调说,即使不超标也不能说它就没有健康危害。曹先生还介绍说,工频电实际上很容易屏蔽,但容易屏蔽的是电场,不是磁场,屏蔽磁场的难度较大而且造价非常高。
  曹先生说,有人将标准称为安全标准,说符合标准限值就是安全的,但他不这么理解。在其看来,标准是在科学与管理之间制定出来、为管理服务的一种量化值,是用来规范管理的一种技术法规,绝对的安全并不存在。随着经济的发展、新的科研成果的出现、人们对健康要求的提高,标准的限值也会作出相应的调整。我国在制定电磁辐射的环境标准与卫生标准时,做了较多的流行病学调查。虽然现行的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和《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在限值方面并不一致,但两个标准的侧重点不同,管理的角度与范围也不一样。环境保护规定涵盖了健康、生态等各个方面,范围更广一些,所有环境的电磁辐射都应该满足其限值要求。卫生标准是针对人群健康,主要针对人的居住环境,限值更严格。
  曹兆进介绍说,2001年,世界卫生组织电磁辐射项目接受了国际癌症研究所有关极低频即高压线、变电站电磁场与癌症关系研究的评价结论,把极低频电磁场作为可疑致癌源,与咖啡、苯乙烯、电焊烟雾、汽车尾气等归属为一类致癌物。这个结论是依据其对儿童白血病影响的流行病学调查作出的,其可能引起儿童白血病的磁场强度非常低,远远低于欧美的有关标准限值,也远低于目前我国有关规定的限值。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可以更进一步地理解有时满足了标准并不一定是安全的。另外,目前关于电磁辐射可导致神经衰弱症状等,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专门公告,称之为电磁辐射超敏综合症。对此,一些专家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这种电磁辐射造成神经衰弱的发病率较高,不能把这么高比例的人群都说成是“超敏”,而应从降低环境电磁辐射的角度,加强管理,降低公众的电磁辐射暴露水平。
  谈到纪绍庆家的案例,曹先生认为,科研机构与产业部门可组织一些这方面的研究及病因调查,通过这样的典型案例加强管理者与公众的防护意识。
  最后,曹先生指出,管理者和有关学者对电磁辐射问题应进行客观、公正、科学的宣传,避免造成公众不必要的恐慌心理。有时,心理恐慌与暗示对健康的危害比电磁辐射的危害会更大。
2005-05-20 15:27:3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3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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