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17260 |
魅 力 值:3494 |
龙 币:26262 |
积 分:16529.6 |
注册日期:2003-05-17 |
|
|
|
天通苑东区120名欠费业主被物业送上法庭
东区120名欠费业主被物业送上法庭
作者:Tom 房产海洋之心 发表于:2005-5-25 7:43:38 浏览:3801次
只因未交供暖费 天通苑业主被物业告上法庭
该网址不再展示 2005年05月24日16时19分
TOM房产频道讯2005年5月1日前后,天通苑东一、东二区已有120多名业主被物业起诉至法院。
两年未交供暖费 事出有因
采访被状告业主,他们向记者道出事件的原委。东一、东二的业主几乎都是02年入住的,且一入住就按照物业的要求先付了第一年即2002年的供暖费。可是那年冬天,大部分业主都发现暖气供暖不足,很多人在家还要穿着大衣、棉袄。于是,许多业主纷纷向物业反应供暖不足的问题,并要求物业尽快解决。
律师函
2003年,物业为解决此问题,进行了暖气管道改造,由原来的直接供暖改为间接供暖。并以此为由,要求供暖价格由每平方米的16.5涨至19元。这一举措,激怒了天通苑的广大业主。
业主认为,物业改造暖气管道是为了供暖达标,这是物业应该做的,凭什么要把改造成本平摊到个人?而且,有的业主提出,第一年物业供暖不足,应该给予补偿,比如第一年的供暖费不应该交(由于供暖不足),应抵03年的。当时,物业方面表示可以考虑,要商议以后方给明确答复。此后,物业一直没有就此给予答复,所以很多人也就一直没有继续交纳03年及04年供暖费。
承诺书
2004年,当业主再次找到物业,物业态度变得很强硬,表示必须交纳供暖费,没有其它可商议的条件。而且此时如果交纳供暖费,还可以按照16.5/平方米,但是要与物业签署一个承诺书。承诺书中表示,业主所“欠”的2.5元/平方米,可以日后通过协商或其它方式解决。对此,许多业主仍表示不可接受,并拒签此承诺书。
2004年12月,物业贴出公告,告知不交供暖费的业主要实行法律诉讼并收取滞纳金。
物业的公告
部分业主选择应诉 部分选择交付滞纳金
对于此次被物业状告,大多数业主表示积极应诉,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有业主未避免麻烦,立即到物业管理处交纳了供暖费及滞纳金。
法院会对此案如何判决,请关注TOM房产家居频道后续报道。
|
|
-- [upload=gif]https://upload4.hlgnet.com/bbsupfile/2012/2012-11-19/20121119221727_22.gif[/uploa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