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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子与麦辣鸡翅一起炸 麦当劳以无依据为由拒绝赔偿
蚊子与麦辣鸡翅一起炸 麦当劳以无依据为由拒绝赔偿
-------------------------------------------------------------------------------- 该网址不再展示 2001年09月03日 13:17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记者郏功献) 8月29日上午,北京消费者刘先生当着记者的面,小心翼翼地打开麦当劳包装袋说,你看其中一块“麦辣鸡翅”上有一只蚊子和一个豆粒大小的不明黑点。这就是他3天前在麦当劳清河店差点吃进肚里的麦当劳快餐。
8月26日下午5时,刘先生一行三人来到麦当劳清河店用餐。据刘先生描述,当一份“麦当劳麦辣鸡翅”套餐送上来时,他们发现鸡翅上有异物,仔细一看,竟是一只被油炸过的 蚊子,紧挨着的是一个豆粒大小的黑点,刘先生怀疑是苍蝇,当即找到当天的值班经理。刘先生说值班经理承认麦辣鸡翅上有一只蚊子,但对另一个黑点是苍蝇的推断却矢口否认,值班经理解释说可能是血块。
此时,刘先生与随行的两位朋友胃口全无,眼看着花了近50元钱买的快餐不能享用,刘先生随即提出退款,并要求进行双倍赔偿。值班经理称自己做不了主,必须上报上一级经理。
40分钟后,该店店长赵女士赶到。但双方仍就赔偿一事未能达成一致,最后赵女士答应把此事向麦当劳总公司汇报,并及时给刘先生3人一个圆满的答复。
第二天,赵店长打电话给刘先生,称没有找到依据,拒绝赔偿。至今,刘先生未能得到一分钱的赔付。
8月28日下午,记者赶到麦当劳清河店,被告知事发当天的值班经理和店长都不在。记者要求电话采访,当时的值班经理却说必须通过麦当劳公司公关部,他们才能接受采访,这是公司的规定。记者好不容易联系到赵店长,赵说自己不清楚蚊子和不明黑点是在哪一个环节出现在鸡翅上的,对别的情况不愿多说。
向本报投诉时刘先生说,没想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麦当劳竟无任何保障,难道《消法》中的有关赔偿规定不适合麦当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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