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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业主,我对本次天鑫家园业主大会决议的建议
作为一名业主,我对本次天鑫家园业主大会决议的建议:物业服务问题是业主大会需要表决的重要事项,为了避免重蹈2003年天鑫家园业主大会由于被居委会阻挠,政府不备案而无功而返的覆辙,我建议本次天鑫家园业主大会除了选举天鑫家园业主委员会,表决《天鑫家园业主大会章程》和《天鑫家园业主公约》(或《天鑫家园物业管理章程》)之外,还要针对目前天鑫家园的物业问题形成一个决议,内容如下:
2005年天鑫家园业主大会关于当前天鑫家园小区物业问题的决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司应该招标产生,韦和基业物业服务中心没有经过招标,根本没有物业服务资格。几年来也从未公布帐目。天鑫家园一期已入住6年,早就应该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公司。天鑫家园2003年业主大会因居委会的阻挠未能备案,近年来韦和基业更是变本加厉的拦车收费,售卖劣质水,甚至殴打业主,简直就是黑社会. 因此,我们天鑫家园2005年业主大会决议如下:
天鑫家园小区业主不接受没有经过招标的物业服务公司的物业服务,因此也不需要承担缴纳任何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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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受压迫的业主们,联合起来!
2005-06-11 01:03:0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8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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